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南教发〔2017〕5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自然灾害防范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教育局的紧急通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春节放假和春季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组织专班,对学校所有校舍、围墙、护坡、在建工地、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电线线路)、危化品、校园周边的山体、河道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山区学校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的山体是否存在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危险房屋内不得住人。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有学生在校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安全,要安排专人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同时,在学生离校前,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消防等为主的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假期值班和应急值守。春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校园内安全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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