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文件通知

南漳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浏览量:467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7〕18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单位):  

为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筹协调,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长:李光斌  

副组长:刘爱民  马乾才  邹三星  王仕龙  

        莫秀菊  秦国成  王光能  易尚明  

 员:局机关各科室和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以及各镇(区)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  

局领导班子成员对驻点镇(区)、联系单位、分管科室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所在单位作风建设负主体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具体承担“作风建设年”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掌握“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对全县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统筹安排。  

3、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4、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编发“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及时上报信息,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6、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结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长:沈朝贵  

成员:山晓峰  楚伦文      

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各相关单位起草“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制发“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长:张德山  

 员:王        

主要职责:根据“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拟定工作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定期制发督查工作简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督促整改措施;对需要问责事项提请纪检部门问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长:山晓峰  

成员:木    张静怡  

主要职责:会同局办公室制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开通“作风建设年”公众微信号,全面宣传“作风建设年”各项举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良性互动;在政务网站开通“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收集各类正反典型,编写典型类工作简报;督促县教育局政务网站、《南漳教育》编辑部及各学校校园网持续深入宣传,形成浓厚的作风建设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设在局办公楼一楼纪检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245925  

E-mail:572259130@qq.com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