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涉教群体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17〕2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涉教群体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教育系统集中开展
涉教群体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稳办关于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有效防控社会稳定风险,为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维稳办统一要求,全县自今年2月开始开展涉稳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大化解、大稳控活动。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下,各镇(区)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参与涉教群体涉稳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大化解、大稳控活动,分析涉稳问题形成原因及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领导挂帅、部门(属地)牵头、专班负责、包案化解”原则,由主要领导挂帅,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涉教群体涉稳矛盾问题大摸排、大调研、大化解、大稳控工作,确保到市、赴省、进京零上访,确保本辖区、本学校秩序稳定。
二、工作步骤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动员部署、摸排调研、化解稳控、督办检查四个步骤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统一要求,抓紧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地本学校涉教群体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涉稳问题“四大”活动顺利进行。
(二)摸排调研。组织开展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抄底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涉教群体涉稳风险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列出清单,评估出风险等级,做到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便于核查和统计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深入分析矛盾问题形成原因及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原民办教师群体、代课教师群体及退休教师群体。各地各学校要协助地方政府深入调查了解、摸清所辖区域原民师及代课教师基本情况及动态,积极做好民师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有异动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供有效信息。对民师及代课教师反映的实际困难,应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政策应保则保,当助则助,争取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三)化解稳控。对摸排掌握的各类矛盾问题,要按照“一个案件(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扎实开展包案化解稳控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管控要求等。推行“分层遂级包保化解责任制”,即:各中小学(幼儿园)和镇(区)中心学校发现矛盾纠纷后,首先由中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及分管校长各调解、研判两次,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不能调处化解成功的,上交镇(区)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督学和信访专干两次研判化解。还不能调处成功的,上报到镇(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由镇(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协调镇直各部门进行会诊研判,拿出方案化解纠纷。
(四)督办检查。此次涉稳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将会被上级维稳部门纳入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将组织专班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二)专题部署,落实责任。各包案领导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建工作专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妥善处置,及时化解。今年要重点围绕“三零五不”目标(零非访、零失控、零失责,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和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以及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网络负面炒作事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
(三)协作联动,合力推进。县教育局信访科要充分发挥好沟通上下、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开展涉教群体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稳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履行属地责任和主管责任,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跟踪问效,严格考评。县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涉教群体涉稳问题大摸排、大调研、大化解大稳控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应当摸排掌握的涉稳矛盾问题没有掌握,或者已掌握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化解管控,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要通报约谈督办;对失职渎职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一律问责。
(五)明确专人,按时报送。各镇(区)中心学校要选派1名调研能力强、能胜任摸排调研任务的人员,负责日常材料报送及联络工作,于3月20日前报送本地工作方案,报送摸排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和矛盾问题统计分析情况(排查表、统计表格附后),同时将该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一并上报(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年龄、手机联系方式);6月15日前报送化解稳控工作进度,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