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保密员基本情况的通知
南教办〔2017〕4号
县直各学校、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保密工作,加强保密队伍建设,根据县委和县保密委的要求,请各单位报送一名保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密员的基本条件
1、属于本单位在职在编党员干部(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2、熟悉办公室日常管理事务。
3、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纪律。
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1、做好本单位保密日常管理工作。
2、接受县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培训和教育,协助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的保密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人员基本情况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于2017年3月31日前送县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胡俊丽 联系电话:15972255256
附件:《保密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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