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17〕3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
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先进的激励作用和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扎实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推进“三县战略”,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活动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加强作风建设年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县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及类别
在全县教育系统评选10名“杰出师德楷模”。含师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优秀学校管理,扎根山区等类别。
三、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班主任工作经历3年以上,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获县级(含教育局表彰)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但已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五一”劳动奖章、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襄阳百杰· 师德楷模”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具体条件包括: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4、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5、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体罚学生、推销物品、有偿家教、聚众赌博、宣传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
6、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
(三)推荐名额
城关镇、武安镇、九集镇、清河(区)每个镇(区)推荐1人;李庙镇、长坪镇、薛坪镇、板桥镇、巡检镇、东巩镇、肖堰镇每个镇可推荐2人;县直各校(幼儿园)各推荐1人
五、方法步骤
结合2017年南漳县教育系统“喜迎十九大 争创新业绩 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月活动,全面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评选活动。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活动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师德建设工作实际,县教育局制发《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各地各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两个方案精神,动员全县教师向全市师德楷模学习,尤其是向本土师德标兵(楷模)唐举金、王世生、王平和、王明刚、郭秀、宋德学看齐,树立崇高理想,践行师德规范,做学生喜爱的好老师。
2、营造良好氛围。全县中小学都要召开由全体教师参加的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争当活动的主题、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并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使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中来。
3、学习楷模先进事迹。组织全县教师认真学习襄阳市委、市政府评选表彰的“襄阳百杰·师德楷模”先进事迹。观看“襄阳百杰·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光碟,学习《“襄阳百杰·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学习读本》,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
4、开展大讨论。围绕2017年师德教育月活动“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做‘四有’好老师”主题,对照先进人物事迹和自己的岗位职责,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讨论问题如下:
(1)自我审视:我与师德楷模的差距是什么?
(2)自我提高:怎样做一名“四有”好老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1、撰写学习体会。在深入学习、讨论和剖析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和教学实际,每名教师撰写一篇“怎样做一名‘四有’好老师”学习心得体会,文字1000字以内(提倡手写)并存入师德档案。
2、举办师德演讲比赛。5月上旬,县教育局在各地各校演讲比赛的基础上,举行全县教师以“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做‘四有’好老师”为主题的师德演讲比赛,达到人人参与演讲,个个受到教育的目的。
3、评选“学生喜爱的好老师”。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襄阳市“学生喜爱的好老师”评选程序和办法,将“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学生喜爱的好老师”的标准与“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条件结合起来,制定评选方案,组织学生评选“我最喜爱的好教师”。经过推荐、考核,县教育局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县“学生喜爱的好老师”,并择优参评襄阳市“学生喜爱的好老师”。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参加“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和“襄阳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通过评树活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所有中小学(中心幼儿园)要将争当活动贯穿到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的落实之中,注重在工作落实中挖掘典型、推荐典型、树立典型。
(三)推荐评选阶段(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推荐评选方法。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实际,把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以比促干、以争促评,比出精神、争出实绩、评出士气,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浓厚氛围。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公示、申报的办法。由所在学校和工会推荐,教育工会和县教育局审查考核后,根据推荐名额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报送材料要求。各镇(区)和县直学校(幼儿园)推荐人选时,需报送推荐工作报告(一式3份加盖行政公章)、《申报表》(一式3份)、候选人照片(500万像素以上电子版,登记照2张和教学工作照1张)、事迹简介(500字以内一式3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份)、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报电子文本(邮箱:499756742@qq.com),9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申报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为确保师德楷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县教育局成立“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候选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和县直学校(幼儿园)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核。
1、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用事实说话、用标准要求、用实绩考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保证所选楷模“立得住、站得稳”。
2、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重点推荐在教学一线(必须是任课教师)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倾斜。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将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刊登南漳教育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确定15名候选人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表彰宣传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获奖人物经县活动组委会最终评审并公示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获奖人员进行统一通报表扬。县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南漳百杰”的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争当活动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李光斌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光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工会,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争当活动评选推荐工作。
2、发掘宣传典型。各地各校要把践行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践行师德规范,通过发掘、宣传、表彰师德楷模,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奋发有为。
3、加强检查督办。县教育局争当“南漳百杰·杰出师德楷模”评选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地各校争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附件:2017年“南漳百杰 杰出师德楷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