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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相关荣誉等三类材料的通知

2017年12月06日 浏览量:422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局主要领导安排,县教育局决定征集2017年度各单位获得的市级以上先进单位等相关荣誉,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宣传稿件情况,以及市级以上相关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总上报三种材料  

12017年度相关荣誉  

报送201711日至今,本单位(学校)集体获得的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奖励及荣誉,必须写明获奖级别、名称、授奖单位、获奖日期、印证材料、获奖单位,详见附件12017年集体获奖情况登记表》。  

22017年度宣传稿件采用情况  

报送201711日至今,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襄阳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湖北教育》杂志、人民网、中国教育部网站上发表的,反映全县教育的新闻、信息、评论、通讯等体裁类文章目录,论文、教学设计、随笔等学术研究类文章不纳入统计范围,必须注明稿件标题、采用媒体、级别、采用时间、作者、作者单位,详见附件22017年度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  

32017年度经验交流材料  

报送201711日至今,在全国、全省、全市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材料(电子稿)。必须注明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地点、经验交流材料标题、发言人姓名及单位,详见附件32017年度经验交流材料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镇(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汇总辖区各校情况,县直各校以学校为单位,以电子版的形式统一上报各种材料。  

2、荣誉成果须按获奖级别由高到低顺序填写,表彰文件必须注明文号。同时需报送印证材料1份,印证材料包括文件、奖杯、奖牌、证书的电子照片。  

3、《2017年度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须按媒体级别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同时需报送印证材料1份,印证材料均提供截图照片。  

4、报送时间为20171218(周一)下午下班前。联系人木超,邮箱328955383@qq.com,电话15997185126  

   

附件:1、《2017年集体获奖情况登记表》  

2、《2017年度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  

3、《2017年度经验交流材料统计表》  

   

   

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