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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7年12月07日 浏览量:453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办〔2017〕13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南纪文〔2017〕6号)要求,办公室印发了《全县教育系统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8月中旬,教育系统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㈠文件。计划执行规范,年初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均向办公室统一申报了本年度发文计划,并严格执行了审核签批手续;发文项目不够规范,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重复转发、超篇幅的现象。  

㈡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需县直学校校长、镇(区)中心学校督学参加的会议,均报经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会议数量同比呈下降趋势,同时段工作尽量做到合并开会;严格会议规模和时间,一般性单项业务会议由一名分管领导召集,时间控制在1.5小时以内,全局性综合会议由办公室统筹,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表态性发言不超过3人,每人时限5分钟。  

㈢责任状。各科室、二级单位没有单独签订责任状。教育系统考核控制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维稳三类。  

㈣考核评比。各科室、二级单位没有单独设立考评项目,全局性考核评比坚持年初申报公示,由专班一次性完成考核。  

二、相关要求  

各科室、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治理工作力度,要坚决纠正“文件多、会议多、签订责任状、考核评比多”的现象,针对检查督办情况,重点规范文件的印发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发文项目。能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不得简单转发上级来文,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二是规范行文规则。属于局党组、政府督导室、局工会以及二级单位工作的,必须以各自名义发文,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必须由部门联合发文。  

三是规范文种及篇幅。县教育局发文固定为南教发、南教办两种。一般性文件不得超过3000字,综合性、重要文件不得超过4000字。  

   

附件:2017年上半年科室及二级单位发文统计表  

   

   

○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