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网站“公网安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文件要求,已建网站的学校(幼儿园)须办理“公网安备”手续。该手续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上完成,网址为:www.beian.gov.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请已建网站的学校(幼儿园),务必在12月30日前完成“公网安备”工作。
联系人:周良高 电话:611689
公安局联系人:张博 电话:5268771
技术支持:南漳县实验小学信息中心主任 周以春 九集镇九集中学信息中心主任 郑德勇
电 教 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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