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校长(园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浏览量:463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8〕28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期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标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校长(园长)任职期间学校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了解校长(园长)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客观评价校长(园长)在管理学校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

二、审计时间

2018年3至12月,具体审计时间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学校发出审计通知。

三、审计对象

安集中学    长坪中学      涌泉中学    殷庄小学

武东小学    吴集小学      李庙小学    白鹤船完小

朝阳小学    凉泉小学      报信小学    胡家营小学

太坪小学    清河中心幼儿园            武安镇中心幼儿园

四、审计内容

1、收入缴存、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保育费是否全额缴入非税,水电费、其他收入是否及时入帐。

2、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预算执行到位情况,查看学校近三年预算编制,结合财务收支凭证,检查学校大额支出、政府采购是否执行。

3、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审计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及“三公经费”是否实现零增长。

4、学校重大经济行为是否经校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5、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是否建有资产台账,有无专人保管,资产登记是否齐全,资产处置是否按程序。

6、学校后勤食堂收支以及食堂对公帐户使用情况,对公账户是否正常使用,学生每月预存款是否全额存入食堂对公帐户。

7、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审计要求

1、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应按照审计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学校校长(园长)准备好任期内的述职报告(侧重于学校财务管理方面)。

2、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近三年编制的预算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写出审计报告。

3、各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审计人员实施任期审计,必须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