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办〔2018〕 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园),机关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南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南漳县2018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南漳县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任务分解方案》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以下简称“双创”)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8年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城乡环境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县域文明指数,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分解任务,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双创”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县域文明指数,营造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双创”和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中的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为推进健康、文明、和谐南漳建设,积极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和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县直学校(园)主要任务职责分工附后(附件2)。
四、实施步骤
㈠制定方案,完善体系(2018年7月10日以前)
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双创”和“百日攻坚”组织体系,迅速启动。
㈡广泛动员,全面启动(2018年7月15日以前)
组织开展“双创”工作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橱窗、LED显示屏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的积极性,扩大知晓率和参与度。
㈢百日攻坚,整体推进(2018年7至9月)
在“双创”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基本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创建领导小组调研、指导提出的意见,对照标准和任务分解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未达标项目,逐项整改提高,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㈣整改落实,全面迎检(2018年10至11月)
巩固“双创”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国家卫生县城、湖北省文明县城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创建工作,全面迎接全国、全省的明查、暗访和技术评估。
五、工作措施
㈠提高认识。“双创”工作暨“百日攻坚”工作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动态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学校、科室(二级单位)必须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双创”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湖北省文明县城标准的要求上来,确保工作一步不让的抓好落实。
㈡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双创”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组建“双创”工作领导专班,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督办,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解决,组织开展攻坚大会战,邀请县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及专家进行模拟检查。各地各学校单位一把手要将“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为“双创”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㈢细化责任。各地各学校、科室二级单位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体系,“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门前三保”责任书。并不断完善考评机制,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用责任压力倒逼“双创”工作扎实推进。
㈣强化督查。“双创”工作领导专班要加强对各地各学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检查或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不完成、效果不明显的要问责追责。
附件:1、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湖北省文明县城暨城乡清洁家园“百日攻坚”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