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庙镇2018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李庙镇2018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草案)
李庙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7】57号)文件精神,依据南漳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征求意见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李庙镇2018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草案)》。
一、招生学校
2018年秋季,李庙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6所中小学招生:李庙镇李庙初级中学 学校地址:李庙镇凤凰路; 李庙镇闫坪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地址:李庙镇齐家岗村二组;李庙镇李庙完全小学学校地址: 李庙镇凤凰路175号;李庙镇杨柳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李庙镇堰沟村二组;李庙镇赵店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李庙镇赵店村二组;李庙镇庄庙完全小学 学校地址:李庙镇滋坪村二组。
二、招生计划
根据现有年报情况,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12人,设5个教学班。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102人,设教学班3个。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七年级、一年级分校招生计划
1、李庙镇李庙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为54人,设2个教学班。
李庙镇闫坪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计划为48人,设1个教学班。小学部一年级招生计划为35人,设1个教学班;
2、李庙镇李庙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1人,设1个教学班.
3、李庙镇杨柳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8人,设1个教学班。
4、李庙镇赵店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2人,设1个教学班。
5、李庙镇庄庙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6人,设1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李庙中学的招生范围:原李庙镇杨柳办事处的栎桦村、南沟村、磨坪村、堰沟村、北沟村,店垭办事处的全家湾村、晓烟坪村、五渡沟村、刘坪村、石桩河村、富坪村、李庙社区,庄庙办事处的香石村、星宿河村、滋坪村、鱼泉河村;
2、闫坪中学的招生范围:原闫坪乡闫坪办事处的闫坪社区、东沟村、齐家岗村、茅坪村、水田坪村、胡家坪村,赵店办事处的赵店村、高庄村、沙坪村、主山寨村、老君店村。
3、李庙镇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以原来的办事处管辖区域为招生范围,根据“一校制”管理体制和现在的交通条件作出合理调整。即:李庙完全小学的招生范围为店垭办事处的全家湾村、晓烟坪村、五渡沟村、刘坪村、石桩河村、富坪村、李庙社区以及鱼泉河村、磨坪村的沿河住户,把原庄庙完全小学的香石村、星宿河村、滋坪村,杨柳完全小学的栎桦村、南沟村、磨坪村的山上住户、堰沟村、北沟村调整为李庙完全小学的招生区域,但只能招收五、六年级学生;
4、闫坪中学小学部的招生范围:闫坪办事处的闫坪社区、东沟村、齐家岗村、茅坪村、水田坪村、胡家坪村,把赵店村两河口大桥以下的区域划归为闫坪中学小学部的招生范围;
5、赵店完全小学的招生范围:赵店办事处的赵店村两河口大桥以上区域、高庄村、沙坪村、主山村、老君店村。
6、庄庙完全小学的招生范围:为原庄庙办事处的香石村、星宿河村、滋坪村和鱼泉河村;
7、杨柳完全小学的招生范围:为原杨柳办事处的南沟村、磨坪村的山上住户、堰沟村、北沟村;
8、店垭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刘坪村、庄庙办事处的鱼泉河村;
9、富坪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富坪村;
10、石桩河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石桩河村;
11、沙坪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沙坪村;
12、老君店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老君店村以及邻近的主山寨村;
13、水田坪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水田坪村;
14、胡家坪教学点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胡家坪村。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法定证件:片区学生划分以法定证件为依据,法定证件为:户口薄(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学校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凭户口薄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4、学生正常异动转学:学校片区学生凭户口薄报名入学。非学校片区学生正常转入坚持“两为主”原则,确保学生在学校就读,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有学位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或由镇中心学校指定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5、未足龄儿童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6、特殊群体学生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一人一案”办法随班就读。
7、严格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做到“五严禁”:严禁拒收本片区学生;严禁超计划违规招生;严禁新增大班额、大校额;严禁组织“选拔式”入学考试;严禁以“借读”名义招收“择校生”。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李庙镇2018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丁陆军督学任组长、分管领导宋德怀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成员,普教专干邹阳辉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