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开学督查工作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思想要高度重视,把开学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主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认真谋划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逐级进行督查整改,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县教育局成立县级综合督查工作专班,组成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三、确保督查实效。层层自查与县级督查相结合。8月底各地开展全面自查,学校全覆盖,并形成自查报告。各镇(区)及县直学校自查报告纸质版交由县级督查组带回,电子版报基础教育科。9月份,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查覆盖所属学校。督查计划在9月5日—10日间集中开展,督查将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五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参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制定的《督查主要内容》。督查各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否规范,查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台帐》自查整改填报情况,并认真填写督查组意见。同时补充三项:一、2018年秋季学生到校情况(表样见附件2)。二、2018年秋季残疾学生到校情况(表样见附件3)。三、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工作情况(表样见附件4)
四、其他要求。督查组要扎实开展督查工作,根据督查情况,如实填写《主要或重点问题登记表》(附件5),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学校进行反馈,登记表带回。督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要求,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联系人及方式:基础教育科张岑,0710—5245910,49759348@qq.com
7.《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