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育系统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正式启动
12月14日,全县教育系统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在县教育局召开。

会议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爱民主持,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斌作动员讲话。县教育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县直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城关镇中心学校督学,金庙中学、卞和小学、凤凰中心小学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领学了《南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南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管理办法》,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致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对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县职教中心、县实验小学、城关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上,李光斌强调,开展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有利于师生安全管理,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禁放方案要求,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载体加强宣传,争取每名师生、每个家庭都知晓、支持并参与禁放工作;城区10多所学校要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禁放承诺书、转发家长微信群,引导学生和家长共同遵守禁放规定,通过“小手拉大手”,加强家校沟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实际效果;城区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管理好自己的教职员工及住户,看好自己单位院内和门前三保区域,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件,确保禁放工作在全县教育系统取得实效。

(审核 有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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