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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05日 浏览量:648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2019〕3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南漳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6月5日

 

 

南漳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南漳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确保我县2023年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南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到2023年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级评估。

(二)城乡二元结构教育壁垒基本破除。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装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达到优质均衡配置标准。校际间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50,初中小于0.45。

(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快推进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步伐,到2021年全县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2年全县中小学基本达到标准班额配置。

(五)乡村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域内乡村学校布局合理,各完全小学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

(六)控辍保学机制基本健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七)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各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实行作息时间、学生用书、课程开设、减负措施“四统一”;招生行为、办班行为、考试评价行为、教师从教行为、收费行为、安全行为、勤工俭学等行为管理更加严格,实施更加规范。

(八)办学内涵更加丰富。各学校依托当地人文资源及历史积淀等方面优势,确定自己的办学理念;深入挖掘学校独有的文化品牌,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形成县域东片以“爱国文化”为主题,县域南片以“礼仪文化”为主题,县域西片以“励志文化”为主题,县域北片以“孝雅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文化。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2019年4月至2021年12月)。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9月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专项督导,形成《自评报告》和《督导通报》。各校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全县短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所有参评学校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二)自评申报(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自评达到评估标准后,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并将自评报告、申报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一周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省级评估做准备。

(三)迎接省检(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级复核通过后,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评估申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督导组实地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优质均衡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补齐短板,深入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李光斌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督导办、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学校安全管理股、资助中心、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教师管理股、政工人事股、行政监察股、电教站、教研室、后勤办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王光能同志承担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常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督导办,丁陆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负责承办创建与迎检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达到省定标准。

(三)建立监测制度。教育局各责任股室、各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县域内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发展各时期义务教育的难点、焦点问题,以及对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要求存在的短板问题,查找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四)强化督导落实。教育局各股室、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县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及责任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一、资源配置评估有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具体包括:

(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责任领导:邹三星,责任股室:教师管理股)。

(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电教站)。

(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电教站)。

二、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有以下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具体包括: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电教站)。

(三)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责任领导:马乾才、王仕龙,责任股室:电教站、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四)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六)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责任领导:邹三星,责任股室:教师管理股)。

(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十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领导:刘爱民,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十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责任领导:刘爱民  责任股室:政工人事股)。

(十三)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十四)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十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领导:马乾才, 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三、教育质量评估有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具体包括:

(一)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电教站)。

(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责任领导:王仕龙,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电教站)。

(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责任领导:王光能,责任股室:教研室)。

(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八)无过重课业负担(责任领导:马乾才,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

(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领导:王光能,责任股室:教研室)。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领导:秦国成,责任股室:行政监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