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至2019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及交流教师考核情况的通报
南教发〔2019〕35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教师交流工作精神,严肃交流工作纪律,加强交流教师管理,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南教发〔2018〕61号)要求和《南漳县交流教师考核办法(修订稿)》(南教发〔2015〕22号),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2018至2019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进行了检查,对交流教师个人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检查和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全县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加强宣传,积极选派交流教师,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中悉心照顾;教师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克服困难,服从管理,认真工作,教师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较好完成了交流的目标和任务。一是较好的完成交流指数。大多数单位和学校都严格按照交流指数选派了交流教师,其中肖堰镇超额完成交流任务;城关镇、武安镇、九集镇、板桥镇、巡检镇较好的完成了交流任务;县卞和小学、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九集镇丁集中心小学、城关中心幼儿园按要求完成了交流任务。二是人员选派比较合理。大多数单位和学校在选派交流人员时综合考虑了交流双方学校学科需求以及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既完成了交流指标,也满足了交流双方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部分交流教师担任班主任或承担毕业班教学,在交流学校起到了骨干带头作用。如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连续多年实行跨乡镇交流,交流教师的敬业精神、工作能力、职业操守得到了交流接收乡镇的高度肯定;县实验中学跨乡镇交流教师杨雯把本校的教育思想和备考经验带入交流学校,并与交流学校教师分享,得到了交流学校领导和老师的一致好评。三是承担工作完成较好。从检查结果和学校反映来看,绝大部分交流教师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教学质量也达到相应标准,如城关中心幼儿园跨乡镇交流教师章小青代表交流学校在全县讲公开课;九集镇丁集中心小学跨乡镇交流教师赵凡、尹靖敏、胡利华在交流学校均被评为“学生最满意老师”。
2、对交流教师管理到位。一是日常考核实。所有学校对交流教师的考勤和参会情况记载较为详实。绝大部分交流教师的工作量和在校时间均在交流学校平均水平的80%以上。如县实验小学跨乡镇交流教师郭菊、县卞和小学跨乡镇交流教师翁琛、朱四英严格遵守交流学校作息制度,受到老师和学生一致好评。二是教学过程管理严。学校对交流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常规检查、绩效考核等活动均有记载;对交流教师在教学常规、学科研究、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的督促提醒,其中19名跨乡镇交流教师的教职工测评满意率达100%;32名跨乡镇交流教师的学生测评满意率达100%。三是生活关心细。在交流教师的食宿生活等基本保障方面,接收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给予了关心和照顾,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都及时给予了帮助。
3、按要求落实交流待遇。一是交流教师享受了交流双方学校的交流待遇和每月2次往返必须的交通费。二是各交流双方学校均按要求做好了交流教师的衔接工作,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和九集镇丁集中心小学校长多次到交流学校看望本校派出的交流教师,让交流教师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促使交流教师安心交流、认真工作。三是每名交流教师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交流接受学校在学期结束进行考核后按标准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少数学校和部分交流教师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少数单位有应付现象。一是在实际交流数量上凑数。学年初上报实际交流名单时,个别乡镇将调动教师算作实际交流教师;将交流未返岗教师作为连续交流教师;将新招录教师作为交流教师,给实际交流教师的统计工作带来不便。二是在交流人员安排上把关不严。个别学校将不适宜担任一线教师的人员进行选派交流,给交流接收学校的教学及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缺乏对交流教师的人文关怀。三是在交流到岗时间上拖延。个别学校以种种原因为借口,导致交流教师在开学后才到岗,给交流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部分学校对交流教师管理不善。一是教学常规上监管缺失。在教育局学期抽查中,发现一名交流教师近半年的作业批改只有3次,勒令该学校及教师进行了整改,在学年结束的考核中有了明显的改观。二是工作安排上不够科学。个别学校将跨乡镇交流教师安排在偏远教学点,既不利于交流教师的管理,也没有发挥交流教师的作用,在考核测评中大部分教师甚至不知道这名交流教师。三是工作时间上要求不严。个别学校没有对交流教师和本校教师同等管理,甚至默认交流教师集中上课,导致交流教师在校时间比较少,引起部分教师和家长的不满。
3、个别交流教师自我约束不严。一是个别教师不遵守交流接收学校规定,经常私自调课或请假,甚至与多名教师私下达成协议,将其本人的交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摊。二是部分教师教学常规资料不全,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教师的批改、辅导、家访、听课资料不全,有一名交流教师甚至没有任何教学常规资料。三是个别教师在交流接收学校不愿意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只想做些简单的教辅工作,甚至以请假之名离岗,给交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检查、考核的结果
经县教育局考核组和各镇(区)中心学校认真考核,36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88人被确定为合格等次,5人不予认定交流经历。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全县教师交流工作科学规范,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响应号召,主动交流,无私奉献的参与热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城关镇中心学校等16个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翁琛等36名教师交流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为推进南漳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8至2019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
秀个人名单
2、2018至2019学年度交流教师合格人员名单
2019年8月1日
附件1:
2018至2019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城关镇中心学校 武安镇中心学校
九集镇中心学校 巡检镇中心学校
肖堰镇中心学校 板桥镇中心学校
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 南漳县卞和小学
武安镇武镇初级中学 武安镇刘集初级中学
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 九集镇丁集中心小学
巡检镇巡检初级中学 巡检镇峡口初级中学
肖堰镇花庄初级中学 肖堰镇肖堰完全小学
二、优秀人员(36名)
城关镇(4人):
翁 琛(跨乡镇) 朱四英(跨乡镇) 刘 丽 孔凡玲
武安镇(4人):
杜小玲 张 丽 符远军 杨春燕
九集镇(13人):
邓小玲(跨乡镇) 熊 华(跨乡镇) 鲁大江(跨乡镇)
王 枭(跨乡镇) 冷 霜(跨乡镇) 陈红霞(跨乡镇)
刘 旭(跨乡镇) 范华丽(跨乡镇) 赵 凡(跨乡镇)
尹靖敏(跨乡镇) 胡利华(跨乡镇) 方 艳 李珍珍
李庙镇(1人):马国明
长坪镇(1人):邓书琴
板桥镇(2人):冯泽珍 温传奎
巡检镇(2人):刘瑞红 秦守华
东巩镇(1人):刘桂丽
肖堰镇(4人):唐启朝 周思静 秦风光 谷廷东
清河管理区 (1人):董尚飞
县实验中学 (1人):杨 雯(跨乡镇)
县实验小学 (1人):郭 菊(跨乡镇)
城关中心幼儿园(1人):章小青(跨乡镇)
附件2:
2018至2019学年度交流教师合格人员名单
城关镇(12人):
王成会 孙华东 李 云 赵佳菊 董娟娟 李家波
林红军 任世虎 李雪梅 杨 丽 丛 梦 徐 辉
武安镇(14人):
张贤华 贾文萍 付显虎 邹世涛 秦琰青 方 浩
罗德军 卢俊杰 呙 平 谢昌云 王 进 李 飞
李晨曦 何万富
九集镇(21人):
温 霞 闫维强 郑晓宏 高玉华 刘三荣 周 玲
藏兰兰 李 莹 易姽英 陈官梅 杨世忠 汪 丹
叶 丽 徐红岭 张贵琴 万 珍 纪 慧 安梅芳
施小莹 秦华东 庞丹君
李庙镇(2人):杨冬梅 熊善军
长坪镇(1人):樊 越
板桥镇(6人):
王开炯 刘昌毕 彭 娟 许 娥 王 帆 王梦婷
巡检镇(9人):
刘友君 郑海明 付 超 刘登莲 郑元龙 邹梦琦
周少东 曾玉清 罗永玲
东巩镇(2人):杨 希 刘少楠
肖堰镇(15人):
李系群 韩小芳 都传菊 陶雪梅 程张青 朱小艳
高志芳 曾凡银 陈 静 陶茂雄 杨 波 姜成成
汪 甜 都广宇 李全芝
清河区(3人): 颜 彦 李向东 陈明芳
县实验中学(3人):危 艳 胡书睿 廖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