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偿补课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
南教发〔2020〕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各中小学:
2020年1月8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主办,县融媒体中心承办的《百姓问政》以“有偿补习 屡禁不止”为题,曝光了我县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为了加强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统一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思想认识,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把“守初心、担使命,惠民生、抓落实”落到实处,有效遏制有偿补课现象,减轻学生学业和家长经济负担,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工作纪律。县教育局1月10日召开全县督学校长会,观看问政视频,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在2020年1月10日至13日召开教师会,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襄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办法》,重申教育部“六个严禁”工作纪律,向全体家长发放《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封信》,倡导学生、家长拒绝有偿家教。
2、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检查整治。一是由行政监察股组建巡查专班,对《百姓问政》中曝光的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调查,核实违纪情况,严肃处理;自1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接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对查证属实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由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对已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对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关停的,依法移交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由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组建专班,对本辖区本单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监督。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县教育局将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校长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要追究校长责任。各镇(区)中心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负监管责任,督学是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力、问题多发频发地区,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依法规范办学的纳入白名单,对非法、违规办学的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建立教师师德失范管理制度,对公办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绩效和目标考核奖励,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评先表模。
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明察暗访机制,开展日常抽查,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期暗访;要建立严肃的有偿补课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形成惩治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局办公室要在南漳教育信息网设立专项治理投诉专栏,各学校要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