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南教发〔2020〕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提前统筹谋划开学工作,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顺利、有序开学,县教育局现将做好开学前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开学时。
二、检查方式:
学校自查与镇(区)中心学校组织检查和教育局专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各地各校各园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计、测温仪及其它相关物资储备;是否组织学习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是否做好开学准备。
(二)学校门卫管理。保安是否全部到岗到位并正规着装值勤,是否存在无人值守、脱岗现象;疫情防控期间是否落实了外来人员禁止出入的规定;是否对校内(门卫室)进行消毒处理;学校“三个100%”(封闭式管理100%、校园保安100%、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联网100%)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并能有效使用;学校门卫室是否安装了1台符合GB-28181标准的双网口硬盘录相机和1条视频监控专网传输通道(光纤);安全制度是否上墙。
(三)校舍安全。检查各学校教学楼、食堂、厕所、师生宿舍楼、围墙有无倾倒垮塌现象,玻璃门窗是否完好无损;线路、管道是否完好通畅,有无冻裂破损;走廊护栏、体育设施有无松动损坏,是否存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学校在建工程是否符合校舍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建筑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建筑区与教学区、生活区是否采取隔离措施。
(五)校车安全。检查各民办幼儿园校车是否符合标准、登记备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校车安全运营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对校车转向、刹车、离合器、轮胎等进行常规检查;校车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并实时监控管理。
(六)消防安全。检查教学楼、师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数量安装是否达标,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栓;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防护网是否设置合理;防疫期间,在使用液体“消毒剂”时,是否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进行防护,以免引发电气线路短路导致火灾。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是否清理到位;食堂餐饮设施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防鼠、防蚊蝇设施是否配备齐全。
(八)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有潜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出售食品的无证游散摊点;城镇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兜售色情、暴力、赌博等不健康书籍、玩具商铺;学校200米内是否存在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和休闲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威胁到师生人身安全的诸如精神病患者之类的高危人员或经常殴打、敲诈、勒索学生,图谋不轨的社会不良人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地各校要全面自查,镇(区)中心学校要组织专班深入辖区各学校督导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应付差事,搞形式主义;检查实行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不漏一校(幼儿园),不漏一个教学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2、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各地各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对暂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按时上报,强化责任。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图片和《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前安全检查登记表》(见附件)汇总后于开学前报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对不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生责任事故的,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前安全检查登记表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前安全检查登记表
镇(区): 学校:
学 校 | 检查发现的主要隐患和问题 | 整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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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 签字 |
| 被检查学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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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