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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02日 浏览量:527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0〕2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义务教育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控辍保学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点任务。经过艰苦努力,去年控辍保学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但收官之年遭遇疫情影响,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尽锐出战、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坚持不懈抓好控辍保学各项责任、任务落实。

二、强化“双线”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辍学,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地各校要主动争取镇(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积极争取公安、司法、民政、妇联、扶贫、残联等部门支持,落实县政府、镇(区)政府、村(社区)民委员会、学生家长的责任,明确教育行政、学校、班主任、教师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一条线、教育系统一条线”的双线多级包保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抓住关键节点。在“停课不停学”期间,各地各校要对学生参与网络教学的情况逐一核实,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网络学习情况,努力保证“一个都不能少”。春季学期复学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秋季新学期开学前,要及时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査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应入尽入,无遗漏。秋季开学后,各地各校要开展一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采取入户到人的方式核实疑似辍学情况,并建立县、镇(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尤其是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要建立专门台帐;对于辍学学生逐一进行思想动员,开展精准帮扶,确保辍学学生能够找得到、劝得回、学得好、稳得住。

四、坚持月报机制。各地各校要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台账管理,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群体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与扶贫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通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情况进行标注和管理,及时更新疑似辍学、返校复学标识,准确掌握学生动态信息,并于每月15日前向上级行政、教育双线报送当月台账及辍学学生名单。

五、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校要深入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坚持分类施策,做到“一校一策”“一生一案”。要加强与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沟通联系和教育引导,加强亲情关爱和学业辅导,引导他们树立健康心态,增强学习信心。因身体残疾而辍学的学生,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对各地各校要按照“一生一案”原则,规范送教上门教学方案;针对因重病重残或其他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学的学生,要完善休学制度,要及时将重病重残无法上学学生上报县残疾人专家委员会鉴定。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要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建立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帮助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要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必要时通过行政处罚、巡回法庭等法律手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抓好教学管理。对已劝返复学学生,要因材施教、精准保教。要坚持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为主,为每一名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复学方案,突出差异性和个性化。要加强复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生沟通交流,真诚关心、真情关爱、真心帮助劝返复学学生,增强学校吸引力,确保不因安置和教育教学管理不到位导致已复学学生再次辍学。

七、综合施策控辍。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建设,深化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推广农村教学点网校建设,利用专递课程、同步课堂、名师同网络课堂等形式,支持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等作为重点对象,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应助尽助,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八、强化督导落实。局督导办对各地各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约谈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局驻点包片股室要结合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化督查,对各地各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局相关股室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各地各校要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建好台账,及时报送控辍保学相关材料。对工作不实、进展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学校或单位,将严肃约谈,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和局相关股室要确定一名控辍保学工作联络人,及时将各地各校控辍保学中的重要情况和相关资料报送局基教股,联系人:陈应宏,电话:5245920,电子邮箱:2440153268@qq.com。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