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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中小学校“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4月30日 浏览量:571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党组〔2021〕16号

 

各镇(区)教育党总支,中小学(幼儿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党总支及二级单位党支部:

现将《南漳县中小学校“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漳县教育局党组

                              2021年4月19日

  

 

 南漳县中小学校“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双培养”工程,真正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吸收入党;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加快南漳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双培养”工程,逐步建立把更多的优秀骨干教师发展吸收成为党员,把更多的党员培养成为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2021年度全县培养骨干教师党员15名,培养180名党员骨干教师。学生500人规模以上学校要培养党员1-2名,培养党员骨干教师3-5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法,把深化“双培养”工程作为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出成效、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各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双培养”工程全领域、全覆盖推进。

(二)选准培养对象。各地各学校扎实开展一次“双培养”对象调研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精准确定“双培养”对象。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逐一分析非党员骨干教师的政治素质、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真正把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教师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对在职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和组织鉴定,做好专业评估,建立业务档案,制定专业规划,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教师确定为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等教学业务骨干培养对象,特别优秀的可以列入“隆中名师”、“特级教师”培养培训对象。

(三)做好跟踪培养。各学校要完善跟踪培养制度,对纳入“双培养”的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建立党委(总支)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干部带群众的“一抓一管一带”机制,通过支部委员与党员、非党骨干教师结对子,党员与教学业务骨干结对子,逐步形成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争做业务骨干的“双培养”良好氛围。学校党组织要为“双培养”对象至少指定1名培养人,培养人负责对“双培养”对象进行联系帮带、谈话教育和业务指导,帮助“双培养”对象积极进步。

(四)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的“双培养”对象,分别拟定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培养责任和培养时限。对非党员骨干教师,要经常性地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的基本理论培训,通过听党课、邀请参加“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帮助他们早日加入党组织。对党员教师要加强教学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教育教学理论讲座、新课程改革培训、常规教研交流等方式,帮助他们成长为市级以上名师。

(五)搭建成长平台。各地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双培养”实践锻炼平台,优先安排“双培养”对象参加各类高端研修培训、承担教育课题研究、到基层或薄弱学校支教等活动。重视实施“青蓝工程”和“师徒结对”传帮带活动,扎实开展党员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教学大比武和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评选等活动,助力“双培养”对象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头雁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六)重视宣传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工作简报等形式,与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加大“双培养”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双培养”舆论氛围。按照“发现一批,培养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挖掘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双培养”典型。

(七)强化督查考核。县教育局负责县直学校,各镇(区)教育总支负责辖区学校“双培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实效。“双培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年终对“双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加分或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