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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4日 浏览量:478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1〕4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随着气温逐渐上升,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5月5日立夏以来,全国各地已有近20名学生溺水身亡,教训十分惨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全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做好全县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警钟长鸣,采取有效宣传防范措施,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通过微信群、QQ群、国旗下的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班会、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校园广播、黑板报、文化橱窗、专题活动展板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三是全面落实学生“六不”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四是加强上放学、高考、中考、节假日放假前等重要时段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时刻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加强自我保护。

二、强化联防联控、切实履行学生校外监护责任

各地各校要时刻强化提醒: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责无旁贷。各学校要健全“家校联合、部门联防、区域联控、上下联动”机制,强化预防管理,筑牢学生生命“安全防线”。一是要及时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家长专题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责任。二是要及时制发《教育部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回执手续,并做好回收、核查、存档、保管工作。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传达,确保不漏一生。三是积极提请当地政府、村组(社区)和相关部门,在危险水域、溺水事故多发水域和渡口、水闸、水库、河流、堰塘、桥梁等重点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同时,提请村组(社区)实行网格化防范布控措施,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安全防范,组建巡逻专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制止无大人监管看护的中小学生私自到水边玩耍嬉戏、随意下河游泳等危险行为,发现险情、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防溺水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对辖区内学校及本校预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