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21〕7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南漳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18日
南漳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引导学校(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平稳过度,提高育人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襄阳市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 主要任务
(一)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将入学准备教育有机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全过程。大班下学期设立入学准备期,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幼儿园围绕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准备,把入学准备教育目标和内容要求融入幼儿园游戏活动和一日生活。
(二)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幼小衔接适应期,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改革一年级的教学评价方式,重点聚焦教师是否能熟知儿童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课程实施是否能幼小帮助儿童适应小学生活。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三)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县教研室要把幼小衔接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员要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探索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方法策略。
(四)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要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
(五)强化培训指导。局基础教育股制定幼小衔接专项培训方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幼小衔接教育纳入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按《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引导教师帮助儿童做好身心、生活、社会、学习等方面的准备和适应教育,提高园长(校长)、教师科学实施幼小衔接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8月)。完成幼小衔接试点园(校)遴选。在全县分别选择 3 所幼儿园、小学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试点单位见附件 )
(二)试点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
2021年8月,完成幼小衔接工作部署。
(三)总结阶段(2022 年6月)。采取实践探索与总结交流同步推进的方式,宣传推广各地试点园(校)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各地试点园(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2年9月)。全县幼儿园、小学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研究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基础教育股研究制定幼小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推动、教研指导、幼儿园和小学主动衔接、家长配合、督导检查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推进机制。局基础教育股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治理力度。局基础教育股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不得设学前班,不得有“小学化”现象。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基础教育股及时跟踪教研部门和试点园(校)的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达到试点效果。局基础教育股要将科学幼小衔接纳入幼儿园、小学年终评估和办园(学)行为督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及幼儿园年检等工作中。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附件:南漳县幼小衔接试点园(校)对接名单
附件:
南漳县幼小衔接试点园(校)对接名单
序号 | 试点园 | 试点校 |
1 | 城关中心幼儿园 | 县徐庶学校 |
2 | 东巩中心幼儿园 | 东巩小学 |
3 | 龙门小学附属幼儿园 | 龙门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