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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11月18日 浏览量:483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1〕67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襄阳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4日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纠正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3号)和《襄阳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强化学校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教中心。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

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

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

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详见《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1号));

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

四、实施步骤

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前)。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成立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管理和发展规划股、后勤办、行政监察股、基础教育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要在8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张海燕,联系电话5254905,邮箱QQ1627228028。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5日前)。各地各校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做到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边查边改、立知立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地各学校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和全县学校食堂财务第三方审计结果运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避免打乱仗,搞形式主义。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要在9月22日前汇总本地中小学校食堂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以及工作建议等)报送县后勤办。自查自纠报告需经中心学校督学(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督办检查阶段(10月25日前)。各地各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教育局驻点包片领导和股室对所包保的镇区和学校加强督办检查,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情况,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县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班对各地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检查。对有群众举报投诉的学校和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及问题零报告的将列为重点督导对象。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25日前)。各地各学校要深入查找分析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精细精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有效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中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稳定的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育人的工作成效。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督学和校长必须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内容涉及财务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需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调发力。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和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而化之、做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各地各学校提供的材料和数据要真实可信、客观完整,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从9月份起,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每月2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10月10日前,要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要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联系人:张海燕,电话5254905,邮箱QQ162722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