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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有保障集中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12日 浏览量:417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2〕2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了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各项工作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省市每年需开展两次以上的“两不愁三保障”集中排查工作的总要求,根据南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风险、返贫致贫风险第一次集中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集中排查及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排查工作安排

1、排查时间: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

2、排查对象: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五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户子女;特殊群体学生;因厌学等原因的疑似辍学学生。

3、排查内容:义务教育有保障。

4、排查重点:共排查四个方面。一是精准控辍保学情况(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二是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少年、儿童,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情况(责任股室:基础教育股)三是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在县外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责任股室:学生资助中心);四是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责任股室: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

二、排查整改步骤

1.学校自查自改阶段(4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对照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精准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各镇(区)中心学校。

2、各镇(区)中心学校专项督查整改阶段4月11日至30日、9月11日至30日)。镇(区)中心学校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排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督查各校排查工作实不实,风险排查全不全,问题摸排准不准,整改到位不位,并将督查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台账以镇(区)为单位,于4月30日、9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相关责任股室。

3、联合抽查阶段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局联合抽查,通过实地督查、登门暗访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校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排查不严不实、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一并交办整改。对排查有遗漏、报送数据虚假、对问题视而不见、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将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作为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在手上、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改任务。

2、压实工作责任,真查真改。各地各校是此次排查整改工作责任主体,要迅速动员、部署、督办。要压实工作责任,精准摸清底子,建立摸排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

3、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地各校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双线”包保责任制、教师家访制度、学生辍学监控和报告制度、送教上门制度等,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档案和台账。对摸排出来的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要有劝返责任人和劝返结果,落实“一生一案”,“一校一策”,实行精准劝返。要建立“关爱帮扶”制度,重点是五类对象户子女、残疾学生、留守学生、单亲子女、流动人口及随迁子女、学困生、心理疾困生、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对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儿童少年,要组织开展送学活动,并做到送教次数达标,教案资料齐全,关爱帮扶到位,活动富有实效。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