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教育系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4月13日 浏览量:671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2〕25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

现将《南漳县教育系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职能任务等宣传活动,抓好宣传工作,为创建工作营造浓郁氛围。 

   

                          2022年4月6日

 

 

南漳县教育系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22年是襄阳市创建全国第1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的迎检验收之年,为进一步动员全县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和支持襄阳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活动,营造强大舆论宣传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和创新各类宣传手段,在教育系统内宣传平安南漳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及成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为把襄阳建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强大的宣传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公益广告、海报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知晓度、参与度、满意率,宣传重点如下:

1、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精神、目标、内容等;深入宣传试点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及重要意义。

2、重点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创建目标推出的新举措,全过程跟踪报道各地各学校开展的试点城市创建系列活动。

3、重点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广泛推广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安排

宣传时间安排为2022年3月至10月底。

(一)加强新闻宣传力度(3月份启动至10月底结束)

教育系统各地各学校明确宣传任务、压实宣传责任,精心策划宣传主题、谋划宣传深度、规划宣传系列,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所属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讲好南漳教育系统创建故事,及时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举措及在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对上对外宣传报道力度。

(二)强化网络宣传引导(3月份启动至10月底结束)

坚持阵地建设,以县教育局门户网站为龙头,在门户网站开设“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宣传专栏。积极参与“平安襄阳”微信公众号、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i襄阳、智廉襄阳、云上襄阳APP、云上南漳、南漳发布等平台终端试点城市创建专题活动,提高试点城市创建的宣传覆盖面。

(三)营造浓厚创建氛围(5月底启动至10月底结束)

1、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标语推介力度。中小学、幼儿园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少于1处的试点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局机关在内部设立2块以上,每块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固定的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栏。宣传栏内容为1块公共部分(通用模板)、1块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向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发放宣传手册,将试点城市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充分融于德育工作、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讲座,确保《襄阳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应知应会手册(70问)》知晓率达到100%。

3、各地中小学要通过试点城市创建进校园活动来进行宣传,举办相关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征文、书画、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召开家长会、家长群等交流平台,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不断丰富活动宣传形式。

4、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团队会、大讲堂等活动对干部职工、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是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冲刺之年,全面开展宣传工作是确保顺利通过省检、国检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统筹谋划,形成合力。各地各学校根据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谋划,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宣传阵地作用。既要做好社会面宣传,又要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形成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的大宣传格局,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深度和效果。

(三)定期考核,加强督办。从3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试点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将实行月通报制度。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好阵地宣传和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每月底定期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印证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全县教育系统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单位)建设考评重要依据。全县教育系统试点城市创建宣传工作联系人:张静怡,邮箱:262862282@qq.com;联系电话:15871039396。

   

附件:1、襄阳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宣传标语

     2、襄阳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应知应会手册(局网站自行下载)

      3、襄阳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宣传展板模板(局网站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