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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政策摘要

2022年06月28日 浏览量:357 来源: 南漳县教育局 作者: 【字体:

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政策摘要

 

1、委培人数。2022年定向委培50名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且具备教师资格的我县本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2、委培管理。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参照教师培养计划开设课程,学制为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类)。委培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委培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委培对象。户籍在南漳县且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委培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志愿[第一志愿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类),专业代码:物理C5251960小学教育(师范类)、历史 C5250510 小学教育(师范类),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和《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志愿意向表》填报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考招生程序统一录取(按委培计划择优录取,分数高者优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被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师范类)专业录取,但没有在南漳县教育局报备《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志愿意向表》的考生,视为非我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生。

4、委培协议。定向委培意向生正式录取入学后,与县教育局、委培高校签订三方委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三方签订协议后,委培高校单独编班统一集中学习。

5、资助政策。委培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奖学金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尽量予以倾斜。

6、费用返还。培养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具体办法为:委培生先自行支付培养费(培养费即在高校就读期间每年按标准收取的学费),毕业并按照委培协议定向就业后,县财政分三年据实拨补返还培养费。委培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三年的书本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由聘用学校分年度予以返还。

7、聘用管理。委培生岗前实习和毕业后服务地点为南漳县各农村小学。对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委培生,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进行考试考核。通过岗前考试考核合格的委培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到农村小学工作,并按选定的岗位办理档案迁移、聘用、入编、工资定级等相关手续。

8、诚信管理。通过岗前考试合格且受聘于南漳县农村学校的委培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三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六年内个人不得辞职、改行,在最低服务期内受到开除处分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全额追退政府和学校负担的费用,并将事实记录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县内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填写《意向表》,并统一报教育局备案。县外高中毕业生将加盖毕业学校印章及推荐意见的《意向表》报教育局备案,报备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2日。

 

附件: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志愿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