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南教发〔2022〕53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划定片区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县级人民政府和各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分镇(区)和城区组织实施。南漳县人民政府制定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划片实施方案,各镇(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常驻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认真贯彻落实好“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本地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制定详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要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严控招生计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各镇(区)中心学校要根据辖区内各学校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秋季招生计划。各地各校要通过招生平台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全县秋季起始年级班额小学控制在45人、初中50人以内。
(二)严控招生范围。各镇(区)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对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上学的原则,确定每一所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式和招生范围,县政府负责制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式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对社会公布。全县十二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中的片区无缝对接,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免试就近入学。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健全突发情况的应急协作机制,以便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招生入学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三)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地各校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各学校应依法予以接收。残疾适龄学生入学按照“一人一案”办法,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通过特教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送教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两改两迁”户适龄学生凭户口簿、有效拆(征)迁指挥部证明(协议)到原片区学校报名就读或到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各地各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统一平台招生,严格录取程序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活动,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外招收新生。平台上录取数据是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的唯一依据。录取结束后,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的数据结果注册学籍,平台外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规定》,截止2022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县教育局按照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今秋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各镇(区)无富裕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未足龄儿童入学,有富裕学位的学校招收未足龄儿童,需先向县教育局和各镇(区)中心学校书面报告,批准后方能接收。无富裕学位的学校不得接收未足龄转校生(年龄与年级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
(一)义务教育平台招生录取办法。
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报名程序如下:学生及其家长在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上传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及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县教育局和各镇(区)中心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规定,结合本地(城区)实际,在摸清辖区内生源户籍及住房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录取批次要求和条件。
申请到非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报名办法:8月1日至7日,适龄学生和监护人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校收齐资料后统一上传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并按平台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即时推送录取结果。
(二)调剂录取。在平台上大数据比对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和各镇(区)中心学校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学校申请入学。
三、加强组织统筹,确保规范公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二)把握关键环节。
1.宣传动员。7月初,召开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平台招生经验,介绍平台功能及操作办法,部署全县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各地各校要在同一时段召开“一对一”的家长会,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划片方案。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定的划片方案及招生计划于6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录入平台。
3.系统培训。各镇(区)中心学校、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要组织本校(园)所有毕业生家长进行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申请报名。家长于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我县无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监督组,对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