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南教发〔2017〕8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切实保障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念,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矛盾调处等源头治理机制,进一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校”和“法治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人员,成立护校队,不定期检查维修监控设备。要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身份查验、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杜绝身份不明人员、行迹可疑人员、精神病人、吸食毒品等各类危险人员进入校园,要配齐安保防卫器械(八件套),要有序放置在门卫室便于防卫,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周末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幼儿园,车辆不是标准校车的不得审批和年检办园许可证,各校要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非营运车辆。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对所有校舍、围墙、护坡、在建工地、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电线线路)、危化品、校园周边的山体、河道等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整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坚持做好安全检查日志,并归档留存。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关注、关爱、关护工作。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身体残疾、家庭困难、心理障碍、性格特殊、留守儿童、拔尖生和学困生等摸排,并采取包班、包生工作方法,明确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做好文字记录工作。要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管护、关注,摸排患先天疾病、心脏病、癫痫、哮喘、过敏等重大特异体质问题学生,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安全台账,制定措施。本着对生命负责、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学校必须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发生意外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要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排查收缴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防范校园暴力伤害事件。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和“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有基本的平安和法治宣传教育文化氛围,要以公安部门开展的“春风暖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配合开展安全和法治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做好教育活动资料、图片的收集、保存、归档工作。各校要将安全和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法治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对师生开展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案例讲座、法制主题班会、影视宣传片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学法、懂法、守法、遵法。各学校要不定期对师生开展校园暴力欺凌、遵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踩踏、防溺水、防传染性疾病、防教育教学事故、校外活动安全、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法治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五、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班和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一定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