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考评结果的通报
南教发〔2017〕1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2016年,南漳县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和《南漳县“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和“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师生明辩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激励先进,促进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授予南漳县第一中学等24所学校2016年度“法治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授予称号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此为榜样,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附件:2016年度“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6年度“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县第一中学 县第二中学
县高级中学 县实验中学
县第二实验中学 县实验小学
县城关中心幼儿园 城关镇实验小学
城关镇胡家营初级中学 城关镇胡家营中心小学
武安镇武镇初级中学 武安镇东关小学
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 九集镇丁集中心小学
巡检镇白鹤船完全小学 东巩镇东巩初级中学
东巩镇双坪初级中学 李庙镇李庙完全小学
肖堰镇高峰完全小学 长坪镇长坪完全小学
板桥镇新集完全小学 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薛坪镇中心幼儿园 薛坪镇薛坪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