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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教育系统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06日 浏览量:423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7〕4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漳教育系统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南漳教育系统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统一部署、分项实施,局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坚持抓机关与抓基层并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开刀问斩”,形成强大震慑,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党员。  

三、治理重点和任务分工  

1)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2)机关科室及各地单位(学校)出台的政策或措施不结合自身实际,上下一般粗;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  

3)局机关及各镇(区)中心学校领导干部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政策拍脑袋。  

4)向上级报告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宣传报道“无中生有”,宣传内容与工作实况“两张皮”,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  

5)落实工作造档案,用拉标语、写总结、照照片代替工作过程,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6)工作计划、总结、教案、课件、导学案、测试题、论文、说课稿等直接从网上下载、抄袭现象。  

牵头科室:局纪检组(作风办)。配合科室:局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督导办、教研室。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开始,1 0月下旬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各地各单位(学校)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学校)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上旬至8月底)。专项治理由牵头、配合科室联合组建检查专班,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上旬至1 0月下旬)。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地各单位(学校)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由局纪检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收集汇总本组情况,对承担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局纪检组汇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学校)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指导推动。各地各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治理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对各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检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局机关科室、镇(区)中心学校,窗口单位(学校),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严肃追责问责。县教育局作风办将会同有关科室开展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单位(学校),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既追查主体责任,又追查监督责任。  

联系人:县教育局作风办沈朝贵  

联系电话:0710-5245925  

电子邮箱:495536302@qq.com  

   

    附件: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