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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2017年度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07日 浏览量:434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7〕6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订,现将《南漳县2017年度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南漳县2017年度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依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顺利完成我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年度建设任务,提升教育精准扶贫质量,圆满完成省绩效考评目标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与“全面改薄”双丰收。根据《南漳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为目标,以兴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精准扶贫,教育先行;教育扶贫,育人为本”的总体思路以及国家、省、市“全面改薄”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改善我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保基本、兜网底、促公平”的基本要求,坚持“安全、必需、规范”和“牢固、实用、方便学生”的原则。  

2、坚持“学校布局与整体布局相结合”以及“先农村薄弱学校,后城镇学校,力求均衡配置”的原则。  

3、坚持着力构建覆盖全县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同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建设项目均要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坚持项目工程严格施工,严格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的原则。  

三、年度任务  

计划在2017年立项76个,对53所学校(幼儿园)进行新建教学用房及学生生活用房,维修加固C级危房,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具体为:  

1、“全面改薄”建设。重点对城关镇金庙中学等48学校进行新建或校舍维修改造(具体明细详见南政发〔2017〕6号文件)。  

2、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建设。对城关镇临沮中心小学等12所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造。  

3、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建设教师周转宿舍64套,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立项4个,为东巩镇东巩完全小学、城关镇胡营中心小学、肖堰镇花庄完全小学、长坪镇龙凤完全小学等4所学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  

4、学前教育建设。重点对九集镇金钟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进行新建或改扩建。  

5、高中教育建设。(1)县一中新建综合楼;(2)县二中运动场缺口配套;(3)县高级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4)创建职成教示范县建设。  

四、实施步骤  

1、2017年5至6月份:做好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2、7月份:做好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图审及报建工作,以及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工作。  

3、8月至10月份:施工建设。  

4、11月份:竣工验收。  

五、资金筹措与拨付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共需投资10259.48万元,主要包括:全面改薄建设资金6617万元(其中:中央、省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资金851万元,中央改薄资金293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改薄资金2834万元)、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建设资金245万元(其中本级预算资金245万元)、教育三项经费安排用于学校校舍基本维修等项目资金2370.48万元、学前教育专项建设资金631万元(中央专项331万元,县本级预算300万元)、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资金396万元(其中上级奖补资金96万元)。  

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封闭运行。专项资金先划拨到“南漳县中小学校建设资金专户”(即原已设的“危房改造专户”),再由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校舍维修改造管理程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资金从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具体结算与款项拨付按《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漳县中小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教发〔2012〕40号)执行(下同)。  

六、工程招标与管理  

1、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规划完毕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建设学校统一办理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手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规定上网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法人、公司报名参与项目招投标,招标结束后,中标公司实行法定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2、工程项目管理。所有建设工程严格执行 “七统一”项目管理要求,即:统一规划、统一勘察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工程质量监理、统一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统一组织项目审计、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3、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四制”管理,即工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所有工程纳入工程质量管理范围,由县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各项目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工程规范,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工程建设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质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南漳县2017年度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