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至2017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及交流教师考核情况的通报
南教发〔2017〕5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教师交流工作精神,严肃交流工作纪律,加强交流教师管理,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6至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南教发〔2016〕42号)要求和《南漳县交流教师考核办法(修订稿)》(南教发〔2015〕22号),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2016至2017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进行了检查,对交流教师个人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检查和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全县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加强宣传,积极选派交流教师,对交流教师人性化管理,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中悉心照顾;广大教师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克服困难,服从管理,认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一学年的交流任务。
1、交流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完成交流指数,大多数单位和学校都严格按照交流指数选派了交流教师。其中巡检镇中心学校、肖堰镇中心学校、清河区中心学校超额完成交流任务。二是人员选派合理,大多数学校在选派交流人员时充分考虑了交流双方学校以及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既完成了交流指标,也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三是承担工作完成较好,从检查结果和学校反馈来看,到岗的交流教师均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教学质量也达到了相应标准。特别是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连续多年实行跨乡镇交流,交流教师的敬业精神、工作能力、职业操守得到了交流接受乡镇的高度肯定。
2、交流教师管理到位。一是日常考核到位,所有学校对交流教师的考勤和参会情况记载较为详实,对学年初没有实际到岗的教师取消其交流资格。二是教学管理到位,学校对交流教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常规检查、绩效考核等活动均有记载;对交流教师在教学常规、学科研究、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地督促提醒。三是生活关心到位,在交流教师的食宿生活等基本保障方面,接收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给予了关心和照顾,对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都及时地给予了帮助。
3、严格遵守交流规定。一是出满勤全勤的多了,大部分交流教师都能够坚持学校作息时间,出满勤,出全勤。二是交流教师责任心明显增强,对于所安排的工作,绝大部分教师都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都能够沉得下身,静得下心,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三是承担学校重任的多了,主要表现在参与班级管理的多了,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多了,任教毕业年级学科的多了,参与组织学校活动的多了。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少数学校和部分交流教师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工作安排不够课时。部分学校在学期初安排交流教师工作任务时未达到该学校平均课时的80%,违反了交流工作“三个一票否决”的规定,在教育局专班第一次检查后均整改到位。
2、双向代课未能杜绝。部分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允许交流教师在交流双方学校双向代课,导致交流教师两头跑和集中上课,即违背教育规律,也影响了教育质量。
3、集中上课仍然存在。部分交流教师以交流学校路途遥远为由,将一周课程调至3—4天上完,星期一上午到校,星期五上午离校,个别交流教师甚至星期四一早就离校。学校碍于情面,对交流教师迟到、早退和随意调课、集中授课现象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
4、常规落实力度不够。个别学校对常规检查记载不够全面,有应付现象,对交流教师教学常规检查督导不够;个别交流教师只搞教学,对党务及其他临时工作不愿接受。
5、个别教师交流离岗。极个别交流教师在报到后离岗,教育局将取消其交流经历;交流接受学校缺乏日常监管,对这一现象没有及时报告,让交流流于形式。
三、检查、考核的结果
经县教育局考核组和各镇(区)中心学校认真考核,57名交流教师被确定为优秀等次,182名交流教师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全县教师交流工作科学谋划,合理规范,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响应号召,主动交流,无私奉献的参与热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城关镇中心学校等20个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廖兰等57名教师交流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县教育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先进单位顾全大局、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务实高效的管理经验,学习优秀个人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勇挑重担、严以律己的工作态度,以崇高的师德素养,精湛的业务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为推进南漳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6至2017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2、2016至2017交流教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2016至2017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0个)
城关镇中心学校 武安镇中心学校九 集镇中心学校 巡检镇中心学校
肖堰镇中心学校 清河区中心学校 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 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
武安镇安集初级中学 武安镇东关小学 武安镇西关小学 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
九集镇涌泉初级中学 九集镇涌泉完全小学 板桥镇新集完全小学 巡检镇巡检初级中学
巡检镇峡口初级中学 肖堰镇花庄初级中学 肖堰镇肖堰完全小学 南漳县第二实验中学
二、优秀个人(57名)
城关镇(8人):
廖 兰 何海荣 王家海 陈 丽 叶正发 李绍地 鞠 强 罗雪丽
武安镇(12人):
吴德华 刘 全 曾 红 钱玉梅 胡兆菊 吴春玲 包 群 王 艳 王晓丽 熊丕玲 李照煜 龚明玲
九集镇(13人):
汪德涛 吴巧荣 方 军 郭仕敏 张家钦 颜晓东 冯向阳 汪 丹 施 波 范平国 金 丽 胡 涛
李尚菊
李庙镇(2人):杨祥朝 刘昌贤
板桥镇(2人):陈 伟 周小伟
巡检镇(6人):刘忠奎 赵巧灵 陶礼学 陈玉英 刘友军 邹梦琦
东巩镇(3人):康 倩 周梦茜 李家新
肖堰镇(7人):闫红菊 杨金凤 周德贵 周 华 王昌朝 吴德宝 张辉翠
清河管理区(2人):有兆俊 杨国云
县实验中学(1人):常世劲
县实验小学(1人):许 琳
附件2:
2016至2017学年度交流教师合格人员名单
城关镇(34人):
伍艳艳 聂念荣 丁天忠 袁瑞雪 范美华 廖荣静 冯雪琴 果金虎 李 云 陈靖先 李胜伟 张绍辉
李雪梅 毛成东 傅晓峰 胡玉娟 谭文会 李艳丽 鲍湘云 柯本艳 罗兴艳 张 菊 曾 慧 袁东杰
郭小群 刘道琼 刘见峰 倪尚海 丛 梦 王 飞 董 娟 赵家菊 李雪梅 刘 葵
武安镇(39人):
董秀华 彭家芝 付华艳 熊国珍 李国清 黄 艳 杨冬梅 李光庆 左相珺 孙小玲 易文萍 郭家荣
徐春荣 付显虎 刘列柱 彭才学 陈德全 张世军 叶挺凤 方 浩 何大俊 吕定成 沈庭艳 毕启文
刘俊飞 陈华荣 谢 超 陈 梅 柏遵江 梁 云 胡振明 武学才 王大义 邹三会 姚 艳 陈 苗
雷文富 张 萍 郑 凌
九集镇(30人):
徐晓静 王华娥 肖学军 高启银 金治国 汪传斌 藏兰兰 杜华丽 陈 梅 张爱华 孙保江 金小鹏
柏晓玲 鲁大宽 孔 明 罗 丽 邓青华 周大军 郑 华 安 勇 全 瑞 徐 婷 高 燕 康海燕
熊学玲 王新丽 李小湘 李晓青 徐华荣 郑莹莹
李庙镇(7人):祝家才 有梦洋 冯 灿 彭梦雅 郭 臻 尤文静 湛光群
长坪镇(2人):曹斗菊 李宗琴
薛坪镇(2人):王传理 陈娇艳
板桥镇(7人):王桂永 王道勇 韩府元 张道绪 刘志新 闫 铮 张菊花
巡检镇(13人):蔡金涛 朱开喜 彭春梅 章瑞峰 王卫锋 付 超 冯 伟 朱晶晶 刘德华 文杏芳
彭梦丽 熊章德 高国庆
东巩镇(7人):张雪菲 邓青山 任世才 许心玉 李家斌 曹峻刚 常 晓
肖堰镇(18人):杨仕文 林敬花 王立红 刘永忠 闫光莲 梁玉枝 敦梦云 马 荣 郑梦辰 都传菊
周金龙 曾庆丰 王永恒 魏媛媛 张 羽 李全芝 杨 茜 刘德育
清河区(10人):曾 菊 赵 爽 曾祥俊 涂明琴 黄 琴 江 雯 罗 观 尚娟娟 李怀甫 王红菊
县实验中学(6人):何云华 李艳凤 曾秀丽 彭晓玲 任青翠 佘朝梅
县第二实验中学(3人):王东进 陈鸣鶤 李朝红
县实验小学(2人):杨 静 邹作静
县曙光小学(2人):黄传蓉 严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