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五个经常性工作专班的通知
南教发〔2017〕67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有关要求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决定成立教育系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五个经常性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成立工作专班
按照“一岗三责”的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做好分管领域和单位(学校)联系点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一)民师群体稳控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秦国成
责任科室:信访科
责任人:胡宗勇
工作职责:对全县民师待遇落实等方面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要及时摸排,掌握动向,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避免出现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就学群访稳控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邹三星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责任人:李玉联
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尤其是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避免出现因就学、招生引起的家长群访事件发生。
(三)食品安全及原教建公司等遗留问题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莫秀菊
责任单位:后勤办
责任人:童方林
工作职责:督促和指导各地各学校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食药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关、制作关等环节,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原教育印刷厂、教建公司等遗留问题,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
(四)教师队伍稳控专班
责任领导:刘爱民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人:杨善涛
工作职责:做好教师职称评聘、招聘调动、工资调整、养老金、奖励及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宣传工作,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避免出现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
(五)校园安全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邹三星
责任科室:安全办
责任人:张伦忠
工作职责:督促各地各学校加强“三防”建设,细化安保责任,完善安保制度,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矛盾大化解,全面排查整治和化解安全隐患或不稳定因素,实行台帐和销号管理。
(二)各工作专班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要提前介入、提前化解,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要制定完善应对应急预案。对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果断处置。全面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领导包保化解责任制,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措施,限期化解处置,坚决杜绝因化解处置不力引发的重大事件、事故。
(三)各工作专班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工作同时,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出现的较大安全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虚报。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联系点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指导学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