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17〕6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印发《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动员会精神,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全省性督导认定。为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工作,现根据《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制定《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领导小组”,李光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杨得晖、刘天文、李玉联、张育红、杨善涛、高国海、刘兴华、山晓峰、郑均、全伟、徐能章、张伦忠、童方林为成员。王光能承担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常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得晖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全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实施方案;统筹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查漏补缺,规范学校管理及各项迎接准备工作;督促各工作专班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迎检工作任务。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办公室承办我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保证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在我县扎实开展,组建教育经费与学校标准化建设专班、教育技术装备专班、教师队伍建设专班、学校管理与教育质量提高专班、综合迎检工作专班。其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教育经费与学校标准化建设专班
组长:王仕龙 成员:张育红、全伟、童方林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待遇政策、资助贫困学生政策、教育教学设施配套与师生生活保障,统计审核汇总教育发展相关数据形成全县教育事业年报,负责校园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
2、教育技术装备专班
组长:邹三星 成员:刘兴华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均衡配置与管理使用,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
3、教师队伍建设专班
组长:刘爱民 成员:杨善涛、高国海、郑均
工作职责:负责教师补充与均衡配备、教师轮岗交流、教师管理与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
4、学校管理与教育质量提高专班
组长:邹三星 成员:李玉联、徐能章、张伦忠
工作职责: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控制与消除大班额,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教学常规落实与教学研究,素质教育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德育工作与立德树人,学校安全与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
5、综合工作专班
组长:王光能 成员:杨得晖、刘天文、山晓峰
工作职责:制定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各工作专班具体业务工作;测算各项均衡系数并督促各工作专班控制校际差异;收集近三年我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并撰写综合汇报材料;收集并审核近三年我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资料,分类整理形成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档案;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宣传;建立四个座谈会与社会满意度调查对象资源库;全县迎检工作状态信息收集与重点事项督办;承办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领导小组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落实责任目标
为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更明确更具体,依据《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附件1)、《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指标监控责任分工方案》(附件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附件3)、《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附件4)等“四个目标责任分工方案”。
鉴于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已经过去两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维护与充实,教育投入与教师待遇政策落实,师生生活设施的配套与维护,教师补充、配备、培训与交流,控辍保学与超大校超大班的治理,困难家庭学生及留守儿童的帮扶,规范学校管理与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的工作是这次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的工作重点。各专班、各科室、各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各自的职责,按照“四个目标责任分工方案”中所承担的具体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在县级国检基础上稳中有升。
为加强对各镇区各学校迎检工作的检查督办,实行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驻镇包校制度,教育局所有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所驻镇区(学校)迎检工作的检查督办。在重点督办永久保留的59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成建制的教学点和微型教学点的督办,确保每所学校各项指标稳中有升。县教育局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强化跟踪督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实现“办学基本条件在配套中充实,学校管理在规范中优化,均衡标准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我县在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性督导认定中不出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