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
南教发〔2018〕3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的规定。加快实现教师信息“伴随式收集”,确保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
2、登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更新信息。结合我县实际,本次重点更新2016、2017年两个年度的教师年度考核、师德信息(考核、荣誉、处分)、调动(含交流轮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信息。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统一填报。
3、完善教师基本信息。通过系统中“统计分析”功能检测“数据完整性情况”,完善、补充相关信息,“完整比例”必达100%。
4、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为确保教师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从2018年起,我省教师系统信息已开通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功能,“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由教师个人、学校管理员、校长确认承诺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查,并建立“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台账,教育局将不定期的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
“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模板下载操作程序:登录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综合查询→常用查询→点击教师姓名,打开个人菜单→点击导出→选择下载承诺书。
5、加入“南漳教师信息管理员群”。为加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与建设,方便工作和交流,学校管理员需加入“南漳教师信息管理员群”(群号:752738792或扫描二维码),以后有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政策宣传、工作安排、技术指导一律通过此群呈现。
附件: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