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南教发〔2018〕4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县直学校:
为巩固和提升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我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新的评估标准,制定、印发《南漳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请对照细则,认真抓好落实。年终,将对各地、各学校的职成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管理,并作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二O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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