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做遵纪守法表率”主题演讲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18〕5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教育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做遵纪守法表率”主题演讲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并参加活动。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教育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做遵纪守法表率”主题演讲比赛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为深入推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6月
二、参加对象
教育系统内部50岁以下的教职工
三、演讲内容
演讲题目自拟,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示各单位教职工在学习贯彻中焕发出的开拓进取、拼搏实干的精神风貌。
四、演讲要求
演讲材料自行创作,讲稿立意新颖、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内容积极向上、生动感人,文字通俗易懂,论述精辟深刻,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感染力。普通话脱稿演讲,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富有感召力和宣传引导作用,时间控制在5-8分钟。
五、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为10分制,评委打分起始分为8分,评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剩下评委分数之和的平均数作为选手的得分,评分将精确到整位数,如遇到并列分数,评分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以此类推。
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3分):主题突出、条理清楚,思想健康,内容详实。
(2)有声语言(2分):脱稿演讲、口齿清楚、语言流畅、有感染力。
(3)形体语言(1分):演讲者精神饱满,形体语言运用恰当;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有一定的演讲技巧。
(4)演讲表情(2分):表情自然并与内容有机结合,声情并茂,感染力强,动作与手势恰到好处等。
(5)仪表仪态(2分):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大方,讲究礼仪;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六、活动安排
各镇(区)、中小学、幼儿园自行组织开展初赛(5月中旬)、复赛(5月下旬)、决赛(6月中旬),最终推荐22人(其中,各镇区各推荐1人、县直各单位各推荐1人、二级单位各推荐1人)参加县级总决赛。
七、奖项设置
总决赛将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妇委会、团委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人员进行评分,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根据比赛成绩分别评出,优秀组织奖5名,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八、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此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比赛。活动开展期间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进行督查指导。
(二)广泛参与,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扩大活动覆盖面,延伸到每个学校、单位,广泛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方式,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比赛,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此次活动全过程的宣传报道,掀起全系统教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热潮。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单位要负责收集各场次比赛资料(图片、文字),活动结束后报送纪检组。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全面启动,抓实抓好活动开展,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29日前向纪检组报备。6月6日前,将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名单及演讲稿报纪检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学习《宪法》《监察法》,做遵纪守法表率”主题演讲比赛字样。
联系人:张德山 王琼
联系电话:52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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