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操作规范》的通知
南教发〔2018〕5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单位,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保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高效,信息采集完整准确,更新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幼儿园)在校(园)教职工情况,依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实现教师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的原则,特制定《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操作规范》,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操作规范
为保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高效;信息采集完整准确,更新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幼儿园)在校(园)教职工情况,依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实现教师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特制定管理员操作规范:
一、系统账号管理
“教师系统”有5个账号,要求由固定人员管理保密使用。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学校“信息查询账号(一)”由校长掌握使用;学校“信息查询账号(二)”由学校统计人员掌握使用;学校“系统管理员账号”“信息管理员账号”由学校信息录入人员掌握使用;“培训管理员账号”由学时登记管理员掌握使用。
二、管理员选定
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本校教师管理信息化的组织保障工作,按照“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仔细”的要求,选定好管理员。
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管理员应做好账号和业务交接手续。
三、档案管理
实行教师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使用全过程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安全,与“教师系统”相关的资料一律专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防止泄密。
四、管理员操作规范
(一)系统管理员
1、账号专人保管使用。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
2、严格按照要求,为符合采集范围的教职工建立自助子系统账号。
3、创建账号时收集的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教师自助账号与本校教职工信息一致。
4、指导教师登录自助子系统,按要求修改密码,并强调密码的重要性,须牢记且不得向他人泄漏。
5、根据本校信息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培训管理员和教师申请,做好各账号的密码重置工作,不得随意或者恶意重置。
(二)信息管理员
1、负责保管使用信息管理员账号。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开展系统应用的管理服务工作。
2、信息管理员账号不得随意或恶意泄漏给他人,一旦因账号泄露而导致教师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信息管理员承担。
3、培训教师使用教师自助系统。核实教师填报的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4、加快实现教师信息“伴随式收集”,确保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负责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填报以及已有信息的变更,并对录入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5、教师信息审核时,需核实各类证书等原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新教师办理入职手续后,及时为其注册建立电子档案,按程序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7、严格执行“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签字规定,并存档备查。
8、不得随意或恶意修改教师提供的真实信息,如因随意修改导致今后教师数据出现问题,由信息管理员承担全部责任。
9、不得随意将教师信息数据打印或者发给相关部门,或在网络渠道(网络、论坛、微信、QQ、百度文库、网盘、公众号等)传播。一经发现,追究信息管理员的相关责任。
10、常态下,每周至少登陆2次系统,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处理“待办事项”。由于工作疏忽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信息查询员
1、账号由专人保管使用,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2、查询数据仅供教育部门提供相关填表数据使用,不得随意导出、发布在任何网络、论坛、微信、QQ、百度文库、网盘、公众号等各种渠道。
3、非公安机关调档函提供外,不得将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公布或者提供给他人。一旦因信息查询员泄漏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责任由信息查询员承担。
(四)培训管理员
账号专人保管使用。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培训学时的登记、审核、上报、查询。数据仅供教育部门提供相关填表数据使用,不得随意导出、发布在任何网络、论坛、微信、QQ、百度文库、网盘、公众号等各种渠道。
五、其他
1、学校(园)建立组织保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范围。
分管人事的领导负责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级职务、教师变动管理等相关资料的核实与保障。
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基本待遇相关资料的核实与保障。
分管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的领导负责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
2、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数据仅用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幼儿园的业务管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或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教师相关信息。
3、规范账号使用行为,严格账号权限,明确账号管理流程,不得超业务范围配置权限,各账号务必专人负责,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给他人使用,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等级,并定期修改。
4、加强安全教育,提升信息安全意识与防护技能。加强各级各类账号密码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安全保密责任。如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后果,学校负责人要负主要领导责任。
5、明确责任,规范管理,量化考核,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每周核定2课时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