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教发〔2018〕73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局二级单位:
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南漳县被列为全省“国培计划”2018—2020年项目县。“国培计划”项目县是由国家投入经费,通过实施乡村教师培训团队专项研修、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项目,并由省县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网络培训机构等共同设计、共同推进的全新培训模式。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教师整体素质。为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县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光斌 南漳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爱民 南漳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高国海 南漳县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副科长
张育红 南漳县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徐能章 南漳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刘兴华 南漳县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国培计划”项目县执行办公室,刘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国海、张育红、徐能章、刘兴华等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科,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国培计划”项目县相关培训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师工作科(继教中心)职责:负责制定“国培计划”项目县三年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各类参训人员信息,与承训单位对接,做好培训期间学情通报、学时登记、校本研修督办检查等工作,及时下达各类培训通知,协助承训机构或培训院校,加强对参训人员的跟踪管理。负责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网络研修项目、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乡村校长(园长)项目整体培训安排。协助县教学研究室抓好送教下乡工作。
2、计划财务科职责: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8〕46号)要求,负责“国培计划”项目县专项资金的预算、材料的申报、经费的拨付与审核,确保各项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3、教学研究室职责:负责省级专家巡回讲学和县级送教下乡项目全面工作。制定送教下乡培训的周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承训单位做好送教需求调研,确定送教主题,研制送教实施方案,按照年度送教计划,扎实开展每次送教活动,完成每年送教任务。
4、电教仪器站职责:负责学校信息技术硬件软件建设,教师网络研修、校本研修的技术指导和学校教育信息化技术骨干培训。协助教研室做好“送教下乡”项目,搞好教育装备的提供、活动内容的录制,对送教下乡培训生成性资源进行有效加工,纳入本地资源库,在网上进行推广,供全县教师利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