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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 浏览量:480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8〕7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9月30日    

 

 

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和“9·02枣阳市众城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件”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襄消委办〔2018〕5号)要求,结合我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充分发挥各地各学校自建自创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在消防设施、设备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有序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确保不因监管失职失责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火灾事件;确保校园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不发生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由李光斌任组长,邹三星任副组长,驻点科室领导干部、中心学校督学、县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三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消防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各地各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留有相关记录。

3、新建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建设是否报备审批,验收合格,办有消防验收合格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标识、指示标线是否完好、醒目,清晰可见。

5、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员防火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教职工是否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等内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2人24小时值班在位。

6、学校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军训”是否贯彻落实到位。

7、学生宿舍、家属楼、食堂、礼堂、实验室、图书室、锅炉房、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等消防重点部位是否确定,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有无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

8、建筑外墙、门窗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舍门窗封闭的护栏是否按要求留有足够的逃生窗口。

9、消防档案是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台帐。

10、省、市、县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是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四、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查整改启动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前)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消防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每月定期开展一次自查摸排(填写附件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或县教育局报告,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较大消防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和协调消防、房管、安监等部门全力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二)专班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前)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每月组织专班开展一次集中全面的排查整治(填写附件1、附件3),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督查整改工作台账,严格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建立整改销号制度。

(三)部门联合随机督查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前)

县教育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合相关部门,每月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各地各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将根据督查情况,实行挂牌督办,通报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地各学校务必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时时“归零”意识,从服务民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排查本地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加压、铁腕除患,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一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风暴,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检查整改责任,分片包干、跟踪督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各地各学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教育及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及校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处置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

(三)加强协作,及时反馈。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互通信息,积极作为,做到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依托消防专业力量,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每月20日前学校将隐患排查记录、自查综合台账报表(附件1、附件2),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汇总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学校安全管理群:76590109)。

 

附件:1、《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检查记录表》

      2、《XXX学校消防自查综合台账》

      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