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六大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化平安法治南漳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对平安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平安建设靠大家,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请积极配合群众安全感测评,耐心接听12340电话,客观公正评价。
二、宣传内容
1、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平安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平安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群众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途径和方式;
3、平安、安全常识,包括群众自护自救,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事故等常识;
4、深化校园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5、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
6、开展“平安校园”的成功经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7、平安知识和安全防范常识等。
8、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是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劳动关系、物业管理、信访等法律法规知识;
9、群众安全感电话测评的重要性、内容和方式方法。
10、扫黑除恶政策法规。
三、宣传方式
1、各地各学校(园)要在校内设置1块永久性、固定性校园平安法治建设宣传专栏(各校参考安全群中的专栏样式,在11月12日前印制安装到位),符合学校规划和管理要求,美观大方。
2、集中向学生发放宣传《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平安信》、《平安法治南漳建设倡议书》、《群众安全感电话、面访测评问答》,发动学生回家后向家长宣传,宣传资料由各地各校负责印发。
3、有电子屏的学校要在屏上滚动播放《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标语》。
4、各校(园)要请法制副校长为学生集中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园)要把11月份“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对各校(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县教育局将督查督办,适时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各地各校宣传月活动情况,请于12月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附件:1、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标语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