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至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学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教发〔2018〕10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7至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学籍管理工作评估验收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各地各学校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学籍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验收。2017至2018学年度,各地各学校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合格单位(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实有在校生28320人,辍学0人,巩固率为100%;初中实有在校学生10695人,辍学35人,辍学率为0.33%,巩固率为99.67%;我县2015届初中新生3284人,今年报名参加中考3260人,核实三年巩固率99.2%;城关镇等11个镇(区)和县实验中学等四所县直学校都达到“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合格镇区(单位)”标准;武安镇刘集初级中学等16所学校被评为“学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余青等14人被评为“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县教育局决定对学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表彰的镇区(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学年为我县义务教育工作作出新成绩。同时,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档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至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学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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