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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文明校园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09月09日 浏览量:700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文明办通〔2019〕11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决定在各地、(园)自评和申报推荐基础上,从10月下旬开始,对2019年度南漳县文明校园申报学校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环境整洁优美的全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均可参与文明校园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凡达到中小学文明校园评选标准的均可申报。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县共评选表彰15所文明校园。各中心学校各推荐一所学校参与评选,县学校均要参与申报评选,由县教育局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二推荐办法。各学校对照考核细则,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各中心学校教育局递交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县委文明办。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9月25日。申报时要填写《南漳县文明校园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对照《南漳县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逐条陈述学校实际情况。

(三)评选办法。以《南漳县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为标准,县委文明办、教育局组织人员在10中下旬采取“听、查、访、看、测”的方法进行。“听”,即简要听取学校创建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即检查创建文明校园档案;“访”,即随机访问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看”,即现场察看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测”,即对学校师生员工创建文明校园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等进行测评。考评时对各项指标实行简单计分法,即完成某项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各项指标得分累加为考评总分,全县考核情况汇总之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末位淘汰。

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文明校园建议名单,提交文明委审议后,在新闻媒体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15所文明校园,由文明委授予称号,进行命名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二)突出创建内涵。各校(园)要围绕文明校园建设总体目标和《南漳县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六方面开展工作,推动校园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活动保障。教育局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评选、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创建成功的学校,在年度考核评先中予以政策倾斜。县委文明办将从本次命名的校园中择优向市委文明办推荐,角逐襄阳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人力、物力保障,把创建措施、创建载体落细、落小、落实,把创建活动抓好、抓优、抓实。

 

附件:1、南漳县文明校园申报表

      2、南漳县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中共南漳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漳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