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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4日 浏览量:690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9〕44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所有参与职称申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要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放在首位。各单位在量化评分时坚持“一个标准”,即:要严格执行《南漳县高中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办法》和《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办法》(南教发〔2018〕4号),不创新、不突破;要做到“三不”,即:“不截留、不打招呼、不戴帽”;在申报过程中要做到“五步公示法”,即:“量化评分办法公示、申报资格入围人员公示、申报指数公示、量化打分排名公示、推荐对象和推荐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公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保障推荐申报工作的客观公正、规范透明。

公示期间,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公示、审核、推荐的,将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停止当年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违规推荐的评审结果无效。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集体舞弊的,停止该单位当年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建议给予单位相关负责人党纪或政纪处分。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审核、申报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单位)的职称推荐、审核、申报工作,确保本年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高级职称网上申报9月30日完成,档案材料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上报。镇(区)学校的申报材料由中心学校收齐后统一上报局政工人事股,县直学校(单位)由学校收齐后统一上报局政工人事股,教育局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2019年9月19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3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职数管理。实行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单位,在学校、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学校、单位提供经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的《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

县(市、区)、市直学校、单位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申报人数与往年相同。在推荐人员时,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人员中担任中小学校、直属二级单位行政领导(含党内)职务的,在申报时应注明清楚。没有如实填报行政或党内领导职务的,调查确认后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对在乡村学校(包括乡中心区、村庄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设置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单独通道,单独组织评审;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15年及以上的教师,设置一级教师职称评聘单独通道,单独组织评审。

三、申报条件。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在省职改办下发新的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前,按照省职办下发的《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执行,申报人员的能力业绩条件为教师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没有达到相关规定的,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条件包括:课时量、担任班主任年限、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教研员能力业绩条件包括:主持并完成教科研课题、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等情况。

四、申报时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启动时间为2019年8月下旬教师集中后(暑假期间各学校和单位不得启动职称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30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信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填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网报,或网报时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教师,视同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信息,继续录入单机版职称申报系统。

五、申报程序。根据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精神,各中小学校和单位职称申报程序为成立职称申报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职称申报推荐办法或量化评分方案、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讨论通过、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复、对申报人员量化评分、校党委(总支、支部)会研究申报对象、公示申报人员信息、上报材料等10个环节。职称申报推荐办法或量化评分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能随意修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修改职称申报推荐办法或量化评分方案,须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上述程序完成修改和备案工作。学校和单位组织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前,申报推荐办法或量化评分方案、各类岗位空岗情况(申报数量)、申报人员的综合材料一览表、推荐申报结果,在所在学校的“公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材料审核。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在申报人员评审表中,推荐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在申报、审核等环节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虑作假的,一经查实,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工作人员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底,各地各单位具体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另行约定。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申报正高级职称时,综合材料一览表因表格原因不能完整反映申报人员情况的,可以另外制表将申报人员信息完整反映。综合材料一览表中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按照层次从高到低依序填报。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各准备6份。其中一份装订进复印件。申报材料按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证书(乡村学校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担任班主任年限(见附件2)、课时量证明材料(见附件2)、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见附件2)、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其中,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按照层次从高到低依序整理。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事关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事关诚信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职称申报政策不落空、不走样;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监察,切实落实好监督工作“进评审,建公正权威”的要求,严格申报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

                  2、***学校**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能力业绩情况

3、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晋升正高级、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6、南漳县高中学校教师晋升正高级、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7、2019年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8、2019年度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9、2019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10、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报

11、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2019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