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次培训学时网络登记暨学校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
南教发〔2019〕5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9]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处[2019]1号)、《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达标创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南教发〔2018〕55号)及教育局2019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组织专班开展首次教师培训学时网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小组
组长:高国海
成员:胡朝贵 徐 伟
二、审核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期间,教师取得的各类继续教育学时,以及2019年学校校本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审核材料
1、2019年校本研修计划(电子档)。
2、2019年校本研修活动相关材料。
3、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教师取得的各类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佐证材料,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8—2019年度学时审核登记表(附件1),南漳县第四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考核汇总表(附件2)。
4、4所高中学校2019年学校校本研修学时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考核。具体检查时间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通知为准。
四、审核实施
1、各镇(区)选择一所有计算机教室且网络畅通的学校为中心,集中开展审核工作。
2、培训学时实行网络登记,现场培训,现场操作。
3、培训学时现场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现场上传。
4、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8—2019年度学时审核登记表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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