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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次培训学时网络登记暨学校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8日 浏览量:528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9〕56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9]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处[2019]1号)、《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达标创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南教发〔2018〕55号)及教育局2019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组织专班开展首次教师培训学时网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小组

组长:高国海

成员:胡朝贵  徐  伟

二、审核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期间,教师取得的各类继续教育学时,以及2019年学校校本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审核材料

1、2019年校本研修计划(电子档)。

2、2019年校本研修活动相关材料。

3、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教师取得的各类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佐证材料,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8—2019年度学时审核登记表(附件1),南漳县第四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考核汇总表(附件2)。

4、4所高中学校2019年学校校本研修学时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考核。具体检查时间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通知为准。

四、审核实施

1、各镇(区)选择一所有计算机教室且网络畅通的学校为中心,集中开展审核工作。

2、培训学时实行网络登记,现场培训,现场操作。

3、培训学时现场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现场上传。

4、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8—2019年度学时审核登记表

2、南漳县第四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考核汇总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