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市教育局、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全面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督学、校(园)长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坚决戒除麻痹大意、乐观侥幸思想,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李光斌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乾才同志为副组长,学校安全管理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学校安全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明确人员分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镇(区)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督查责任工作体系要求,采取不定期抽查或突击暗访督查方式,深入基层学校、深入一线督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重点防控,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应急疏散标识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是否落到实处;消防安全巡查、督查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是否组织开展;师生是否存在在宿舍、公寓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自乱搭滥接电线现象;教学楼、学生寝室、食堂、教师单元楼、校内出租房、计算机房、配电房等重点消防部位是否存在电线老化问题;新建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建设是否报备验收合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是否设置到位等。
各地各校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统一实行台账管理,并严格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督办整改,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力争从源头上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对消防器材设施损坏或不足的,要及时维修更换补充;逃生通道堵塞的,要第一时间督导疏通,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建筑及设施要协调相关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一些可能引发火灾的老旧电网,要立即进行改迁更换,坚决根除学校内外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校园内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要统一要求,规定充电点,集中检查,规范管理,确保绝对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校要要充分利用《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校讯通、微信平台、校园网等宣传渠道;发挥校园广播、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采取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消防安全入脑入心,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养。各学校近期要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运用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或观看消防安全警示记录片,广泛深入地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放寒假前,各地各校要集中开展一次防火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森林防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注意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节庆习俗,不携带火种到公共场所玩耍,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告诫学生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严禁盲目扑救。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整合力量健全队伍,组织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器械,并加强消防培训和日常值班备勤管理,要优化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提高初始火灾防控处置能力。二是着重做好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各地各学校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2020年全国“两会”等时间节点,要加强巡防值守,做到日检查、周汇总、月上报;落实清楼道、清阳台、清屋顶,关电源、关明火、关门窗“三清三关”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