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教辅资料征订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南教发〔2020〕1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教辅资料征订清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县实际,县教育局就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李光斌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乾才同志、王仕龙同志、秦国成同志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股、基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马乾才同志牵头,局办公室、计财股、基教股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理工作。局基教股负责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主体情况、教辅资料采购对象和是否存在超范围征订的核查及汇总上报工作;局计财股负责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学校与学生核算价格、书商打折比例、应退未退学生资料费情况和接受捐款、代收资料费是否上交财政情况的核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是否全部划转新华书店和接受书商捐款捐物情况的核查工作。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清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20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
2、上报阶段:2020年4月3日前完成上报。
3、整改阶段: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
4、督查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督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2019年3月以来教辅材料征订清理工作,督学、校长为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班,认真落实清理工作,据实清理上报各地各校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情况。局清理工作专班对各地各校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各地各校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私下交易、私设小金库等账外循环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各地各校要认真阅读市教育局文件和表格内容,明确清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各镇(区)中小学将文字报告和电子表格加盖公章、校长签字的扫描件及电子件上报镇(区)中心学校留存备查,县直学校报送县教育局;各镇(区)中心学校汇总辖区中小学自查情况,将文字报告和电子表格加盖公章、督学签字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教育局。
报送时间:4月12日上午12点前。
联 系 人:高芃,邮箱:37800248@qq.com
附件:2019年3月以来南漳县教辅资料征订情况调查表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