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20〕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9日
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0年3月18日上午,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聚珠选矿厂发生员工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致 2 人死亡;3月23日,枣阳市一村民养猪场发生沟壁坍塌事故,致2人死亡。在全国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陆续复工复产复学关键时期,接二连三的系列安全生产事故再次为全县教育系统敲响了安全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等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南漳县安委会文件《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南安〔2020〕4号)要求,现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压实工作责任、抓实安全教育、做实监管防控、夯实依法治校”的安全保障,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努力打造“平安教育”,确保全县教育持续安全稳定。
二、目标内容
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以“查领导重视、治思想松懈;查宣传教育,治薄弱环节;查责任落实,治作风不实;查安全隐患,治监管盲区;查措施落实,治工作虚化;查责任追究,治宽松软散”(简称“六查六治”)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复工复学期间学校师生零感染、零事故、零伤亡的责任目标。
三、活动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四、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现成立教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光斌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马乾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爱民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邹三星 副局长
王仕龙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莫秀菊 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秦国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光能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局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各镇(区)督学、县直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伦忠同志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是查领导重视、治思想松懈。看各地各校对疫情防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否重视,是否召开专题会予以及时安排部署。
二是查宣传教育,治薄弱环节。看各地各校对疫情防控基本常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否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对发生的几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是否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学习。
三查责任落实,治作风不实。看各地各校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纪律作风是否过硬,是否有责任担当。
四查安全隐患,治监管盲区。看各地各校疫情防控期间门卫安防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是否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对校舍、在建工程、食堂饮食卫生、校园消防、交通(校车)、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防疫物资储存保管、特种设施设备及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五查措施落实,治工作虚化。看各地各校将排查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及时,举措是否有力有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六查责任追究,治宽松软散。看对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存在重大责任过错行为人员,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
六、责任事项分工
(一)开展危化品排查整治。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的规范管理,重点排查学校物理、化学实验室的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实验品的储存、使用、废旧药品的回收是否规范,严防因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实验品的外流、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县电教仪器装备站)
(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用电线路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责任单位:学校安全管理股)
(三)开展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针对疫情期间校园及师生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战时管理机制,通过线上教育,不断加强对学生卫生常识及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提出明确要求,并适时加以检查督促。复学后,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制度,由专人汇总,发现未到学生或发现多人出现发烧、咳嗽、呕吐等症状的应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按要求上报情况,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格;食堂餐饮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食堂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是否齐全;食堂用电、用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基础教育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
(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踩踏事故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五)加强校车规范化管理。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责任单位:学校安全管理股)
七、阶段安排
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从2020年4月6日开始,到2020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6日至4月20日)
1、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方案,成立工作组织专班,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教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开展宣传发动。
2、全面排查,强化自我整改。各地各学校组织专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按照“五到位”工作要求,落实包保责任人,逐项抓好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并及时梳理汇总,以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在4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2018年5月31日)
1、中心学校集中检查。各镇(区)中心学校积极协调镇(区)党委政府组织专班集中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学校抓好自查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学校,要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会商解决。
2、县教育局专班督查。县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地各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查,按照 “四不两直”要求,采取抽查调研、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学校督办检查,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督促学校抓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推动专项行动扎实纵深开展。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县教育局对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排查的各类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完成整改的予以销号处理,未及时整改的跟踪督办,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要求,落实包保责任人,确保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2、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县教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百日攻坚行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学校进行公开通报,并及时上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八、工作要求
(一)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地各学校应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底线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夯实依法治校、依法治安根基。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将按照《南漳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对照表》相关安全事项要求,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采取学校自我排查、中心学校集中检查、县教育局专班督查等方式,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全地域的“拉网式”“ 地毯式”排查整治,确保行动有力,治理有效。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各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应按照“零死角”、“零空档”、“零遗留”的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走过场,采取“零容忍”“零懈怠”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请于6月20日前将辖区或学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的清单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
联系人:张伦忠 电话:1388620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