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教发〔2020〕1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县直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为切实保障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安全学习环境,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地各校各园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认真落实督学、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基本要求,要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细化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格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各园要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检查日志》,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要一天一检查,一天一记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1、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校各园要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要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各学校保卫处职责,分工明确,强化责任,建立长效安全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各项安全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加强门卫管理。各地各校各园要达到安防标准,落实好“三个100%”要求:(封闭式管理100%、校园保安、物防八件套100%、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联网100%),要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配齐配强专职保安,所有保安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正规着装,如戴头盔、穿防刺背心、戴防割手套、手持警棍或钢叉、盾牌,随时保持警戒状态,以增强威慑力。物防“八件套”各地各校要配齐配足;校园视频监控要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并能有效存储不低于30天,一键报警要与公安部门110联网,确保正常使用;各地各校各园要安装1台符合GB-28181标准的双网口硬盘录像机和1条视频监控专网传输通道(光纤),并联入公安部门视频专网;民办幼儿园要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联网,路边学校门口要设防冲撞设施,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加强督办落实;学校外来人员要询查并报告校领导核实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才可进入校内,疫情期间车辆一律不准进出,学校大门24小时必须完全封闭,不能敞开或留有缝隙;上放学期间要有学校带班领导、教师、家长志愿者护校上放学。
3、加强校舍维护。各地各学校各园要经常检查教学楼、围墙、食堂、厕所、师生宿舍、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层玻璃门窗是否完好无损;线路、管道是否完好通畅;走廊护栏达不到1.2米的要迅速整改,体育设施有损坏的要迅速维修,围墙有倾斜或倒塌迹象的要设置隔离栏和警示标志并迅速维修。
4、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学校在建工程进度要合理,要符合校舍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建筑安全防护措施要落实到位;建筑区与教学区、生活区要采取隔离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并定期开展;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做好各个时段节点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防溺水、防火防震防灾、防踩踏、防性侵、防网络诈骗等等,要做好2020年禁毒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青骄第二课堂“三个100%”(注册率100%、参与率100%、竞赛率100%)要求。
6、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镇(区)中心学校、各民办园要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大力开展校车安全运行教育,严厉打击“黑校车”运行行为,严禁超范围、超载接送学生,发现了要及时报交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各有校车的幼儿园要建立校车安全监控管理平台实时监管运行状态,辖区有校车的镇(区)中心学校要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并下发《校车安全检查督办单》,要督促辖区幼儿园每天认真自查校车运行情况并做好《校车安全检查日志》。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校各园要经常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教学楼、师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消防器材要全部配备到位,灭火器要配齐配足,校舍必须要安装消防栓并能有效使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要有指示牌并确保畅通,安全防护网要设置合理。各镇(区)中心学校要加强辖区民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督办力度。
8、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地各校各园要确保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要把好“五关”,守住底线。一是把好食堂建设与布局关,确保食堂布局合理,功能室配套,一进式操作流程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把好管理和从业人员关,健全管理制度,用好管理人员,压实管理责任,确保日检查和陪餐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技能熟练、讲究卫生、品德良好、遵规守纪。三是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关,食品采购必须规范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完善台账管理;储存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尘、防蟑,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和剩饭剩菜;加工必须按照摘、洗、切配、烹饪规范流程制作,做到荤素、生熟用品、用具分开使用,不交叉污染;发放食品必须讲究卫生,应戴手套、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四是把好卫生关,实行环境卫生包片包干管理,确保食堂环境卫生,落实个人卫生晨检制度。五是把好消毒关,对炊具餐具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管理。
9、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气温逐渐上升,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方式,定期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防溺水宣传氛围,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或监护人在回执上签字后,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确保不漏一校一生。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节假日期间的监管,通过家长会、家访、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责任。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学要重点针对教学实验室、实验用品保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要按照危化品管理要求认真落实,食堂燃气设施、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要重点排查防范。
11、加强疾病防控管理。各地各校各园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全面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全部检测,不漏一师一生,并认真落实晨午检测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异常症状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生集体活动场所,做到定期消毒、开窗通风,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现象发生。
12、校园欺凌治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九部委指导意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防欺凌宣传教育,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人法治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坚持教育矫治与严厉惩戒并举的原则,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行为。
13、校园周边整治。检查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边学校没有警示牌、减速带的要迅速安装;出售食品的无证游散摊点要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城镇学校周边存在兜售色情、暴力、赌博等不健康书籍、玩具、刀具商铺和学校200米内存在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和休闲娱乐场所的要报文化旅游和公安部门;要排查存在威胁到师生人身安全的诸如精神病患者之类的高危人员或经常殴打、敲诈、勒索学生,图谋不轨的社会不良人员,发现要迅速报告当地派出所。结合“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五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提升风险防范等级。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学校网格化责任体系和隐患查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安全工作实际,大力拓展学校云数据建设,强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深化资源整合应用,有力支撑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实现学校风险防范效能的新提升。
2、健全督导考核制度。加强教育局、镇(区)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三级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体系,组织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以及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学校安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校长、分管校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