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20〕25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南漳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29日
南漳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和《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20年全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我县拟同步组织实施,整体推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合理设置各项工作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统分结合、属地管理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市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全县统一招生流程,以县城区各学校和11个镇(区)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统筹县城区学校平台招生工作,各镇(区)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学校平台招生工作。
(三)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按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各镇(区)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基本均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招生。
(四)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原则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统一平台招生,平台上的数据是各校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等唯一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实行统一平台招生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的改革项目,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各项工作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
三、工作目标
(一)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实行平台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一律由平台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按划片原则自动进行录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不得“掐尖”考试选拔招生,让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二)计划管理更加严格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班额要求等核批招生计划,学校通过平台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抑制“择校热”现象,严格控制“大班额”。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其他年级不新增“大班额”。
(三)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通过平台招生,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要求,统一招生条件等,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活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四)便民服务高效快捷
平台招生在网络上办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理入学手续更加便捷。
四、工作任务
(一)全市统一平台,完善基础数据
市教育局开发建设全市义务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对接全市“大数据”有关数据(含南漳县相关数据),完善公安部门户籍数据(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房屋产权数据,卫健部门新生儿出生数据,工商部门工商营业数据,人社部门社保缴纳数据等,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实行自动确认招生对象。
(二)完善划片方案,核批招生计划
各镇(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由县教育局统筹)要对义务教育初中和小学划片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划片实行一校一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等办法,各地各校要根据政策延续性和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上学的原则,确定划片方式和招生片区,各镇(区)确定的划片方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县教育局汇总报县政府批准后统一对社会公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按计划招生,2020年各地各校要根据服务范围、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向县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核实审批后发文向社会公布。
(三)确定招生对象明确录取程序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未足龄儿童入学按有关规定“省九条”执行,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招收新生程序如下:
1、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根据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或房产证信息确定在哪个片区学校就读。
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各镇(区)中心学校、城区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多措并举摸清辖区内生源户籍及住房信息,拟定若干个先后录取批次要求和条件报平台统一设置录取。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落实办法。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工商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2、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试行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具体办法由主管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3、调剂录取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已纳入政府教育改革推进项目,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责任担当。为了加强对平台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镇(区)督学和城区相关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基教股。局基教股负责统一平台招生具体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对接市局平台设置本县工作流程;负责平台试用与调试,协调对接技术数据;负责平台操作培训,使用和指导;统筹全县划片工作,核准学校招生计划。局相关股室负责做好招生工作政策宣传、信访稳定、督导检查、培训平台和基础数据保障等工作。各镇(区)中心学校、城区各相关学校都要成立平台招生工作专班,督学、校长是平台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校平台招生工作负总责,要落实《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地本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把握关键环节
1、宣传动员
2020年5月,召开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介绍平台开发建设情况,部署全县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法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
各镇(区)中心学校(城区各学校)按原工作流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2019年划片方案报镇(区)政府审批。各地各校确定的2020年划片方案于5月底报县教育局汇总,经县政府批准后另发文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校要明确学校片区服务范围,摸清生源信息(户籍或房产证信息和“直升人员”为刚性招生计划申报依据),及时向县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申报计划要大于刚性生源计划、小于“大班额”底线设置)。2020年各学校招生计划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另发文统一向社会公布。
3、系统培训
组织全县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县教育局建立网络培训系统,通过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培训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骨干工作人员。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负责辖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如何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学校上传学生信息和片区对应关系数据库)、获取录取结果等平台操作全员全流程培训。在培训基础上,开放平台招生系统,学生及其家长登录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平台即时进行大数据比对,初步确认预录信息。
4、公布结果
7月,各地各校针对平台在大数据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对线上无法比对的基础数据各校要专班线下现场面审,按流程上传平台。8月,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项工作监督组,对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