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南漳县“十佳师德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
南教工〔2020〕3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鄂教科文卫体工〔2020〕7号)、《襄阳市总工会2020年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方案》(襄工办〔2020〕5号)和襄阳市教育局 襄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襄阳市“十佳师德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等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20年南漳县“十佳师德楷模”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3年以上,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册在聘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具体条件包括:
1.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能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循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教育行为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勇于创新,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有自己独特、鲜明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育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注重团队协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和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志愿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反响良好。
5.扎根一线,事迹感人。具有浓厚的教育情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事迹突出,具有向上向善的感人力量。
6、凡推荐师德楷模人选必须获得县级(含同级部门)及以上综合表彰,但近几年已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襄阳百杰·师德楷模”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城关镇、武安镇、九集镇和县一中各推荐2人,其他镇(区)、县直学校各推荐1人。
四、评选方法
1.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基层推选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南漳县师德楷模候选对象,并在本单位至少进行5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会议审议。候选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可由教代会工作机构、执行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专家评审。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组成南漳县师德楷模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10名南漳县师德楷模候选人名单。
4.考核公示。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对确定的10名南漳县师德楷模候选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并在南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授予“南漳县十佳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1.报送材料。各镇(区)和县直学校推荐人选时,需报送推荐工作报告,一式2份加盖行政公章;《2020年南漳县“十佳师德楷模”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00字以内;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份,3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7份(不准写工作单位和姓名),1500字以内;主要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打印(标题2号宋体加粗,内容小3号仿宋)。
2、报送时间。各镇(区)和县直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同时将电子文本资料,包括候选人登记照片1张、教育教学照片3张,发至县教育工会邮箱:499756742@qq.com。
3、坚持标准。为确保师德楷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成立“南漳县十佳师德楷模”候选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用事实说话、用标准要求、用实绩考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教育工会
2020年10月22日